□ 法治时评
□ 凌锋
近日,有媒体报道了“黄牛”开发出的新业务:为被法院限制高消费(以下简称“限高”)的人员订高铁票和飞机票。据悉,网上活跃着不少为“限高”人员提供订票服务的“黄牛”,他们活跃在各个网络平台的角落,有的甚至开起了网店。
稀缺性也许会产生新市场,但是把破坏法院执行工作当作生财之道,不仅不值得鼓励,而且涉嫌违法。执行工作是当事人诉讼权益从纸面落实到现实的过程。执行工作是否有效,既涉及到具体当事人的获得感,也影响着社会对司法工作的认知与评价。但执行工作不是法院一家的事情,而是需要全社会共同行动起来,形成一张天罗地网,让那些不守诚信、拒绝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处处受限,倒逼其履行应尽义务,保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在这方面实践证明,限制有关被执行人高消费,是行之有效的措施。
“限高”之所以有效,关键在于各有关单位形成的“执行合力”,而“黄牛”们的“努力”破坏了这种合力链条的形成。从新闻报道来看,“黄牛”们无所不用其极,有的是利用管理漏洞,从境外网站订购机票和高铁票;有的是利用技术漏洞,故意输错字符骗过核验系统;有的是利用“人性漏洞”,发展“内鬼”以达到“走捷径”的目的。
执行工作是十分严肃的事情,任何干扰“限高”的行为都必须得到惩治。防治“黄牛”破坏执行工作,既需要加大对“黄牛”的打击力度,督促各网络平台加强管理,斩断其业务链条,也需要强化一体化管理,无论票务信息来自于境内还是境外,无论是人工验票还是机器验票,都要做到统一规范。同时,对于那些敢于“走偏门”的被执行人,也要及时依法处置,使其深刻认识到,歪门邪道不该走,也走不通。
来源:法治日报——法制网
作者:凌锋
编辑:邬璐明-法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