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讯(记者 简洁 通讯员 靳向辉)近日,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
《意见》强调,要准确把握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总体要求,切实把握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重点任务。检察机关应依法充分履行公益诉讼职责,审判机关应依法审理检察公益诉讼案件,行政机关应积极支持配合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纪检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应加强工作衔接。要健全完善检察公益诉讼工作长效协调机制,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保障,把公益保护纳入普法宣传规划。
《意见》包括九个方面内容,呈现五个鲜明特点。一是提出探索完善以行政公益诉讼、民事公益诉讼、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支持社会组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支持政府及其指定的部门或机构开展生态损害赔偿磋商和提起诉讼为基本框架的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格局。二是明确提出要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积极、稳妥办理安全生产、公共卫生、生物安全、个人信息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领域的公益损害案件。三是明确了检察机关、审判机关、行政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在公益诉讼工作中的相应职责,形成公益保护合力。四是健全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集中管辖机制,加强京津冀合作,探索建立跨省检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制度机制。五是明确提出要落实生态补偿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探索建立检察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衔接机制,规范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审判规则。
来源:正义网
作者:简洁 靳向辉
编辑:邬璐明-法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