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亚峰工作照。
法治湖南网讯(通讯员 唐 芳)他斗志昂扬,冲锋一线,荡涤黑恶;他严谨办案,精准监督,守护正义。他叫盛亚峰,是醴陵市人民检察院近10年最年轻的“90”后中层正职,第三检察部主任,也是该院扫黑除恶办案小组的骨干成员。从检九年,他先后获得株洲市检察系统“公正执法能手”、醴陵市级政法工作先进个人等10余项荣誉称号,承办的10余件案件被评为优秀案件。
牢记使命 忘我扫黑
自2018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盛亚峰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政治使命,以忘我拼搏的精神坚守在扫黑除恶战斗的第一线,向黑恶势力亮剑。2020年1月25日,妻子正在社区、高速路口一线参与防疫工作,参加重大扫黑除恶案件提前介入的他,接到办理涉疫案件提前介入的任务,忍痛把年幼的儿子送岳母家,又继续投身检察事业。他的身体在高负荷工作和生活重担下频频报警。
2020年6月,醴陵市人民检察院派他提前介入10·8涉黑案件。期间,他“5+2”“白加黑”工作,有天晚上加班时腹部病痛得无法忍受被同事紧急送往医院,经医院确诊为肾结石、尿道结石、肾积水。医院建议他住院治疗半个月,但为了不影响案件进度,仍然坚持白天正常审查案卷、提审犯罪嫌疑人、参与案件讨论、提出补正意见、引导侦查机关完善证据体系。身体不舒服时,他通过用手压着腹部、在楼梯间不停跳来缓解疼痛,到了晚上则去医院打点滴。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该案在他的努力下成功将两名零口供的涉黑组织成员批准逮捕。
同年9月,根据株洲市检察院的安排,他又成为了10·8涉黑案件审查起诉专案组的骨干。作为主办检察官之一,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案件清结”的指示精神,又快又好地完成审查阅卷,争取后续涉黑案件办理时间,他要么吃住在办公室,要么凌晨到家;每天不是在审查案卷,就是奔波在各地看守所提审犯罪嫌疑人。通过40余天的艰苦工作,他与办案组其他成员制作了长达1800多页的审查报告,出具文书近200份,顺利对许爱民、吴增明等24人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案依法提起公诉。
严格审查 铁腕扫黑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盛亚峰还积极践行最高检张军检察长关于“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的要求,以求极致的精神严格把好案件事实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保证案件质量。截止目前他共办理扫黑除恶案件15件,审查逮捕30余人,追捕10余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检察建议2份,参与各种形式的讨论咨询50余次,提出补证意见100余条,是醴陵市人民检察院承办扫黑除恶案件最多的员额检察官。
2018年6月,醴陵市检察院派他提前介入黄志坚等14人涉嫌寻衅滋事、非法经营恶势力犯罪案件,当时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非法营运长途客运是否涉嫌非法经营罪定性不准。他翻阅了大量的指导性案例,最终提出犯罪嫌疑人等人还涉嫌非法经营罪的指导意见,被公安机关予以采纳,一审、二审法院也均采纳了他的意见。
2018年,在检察官“五进”活动中走访船湾镇政府,他看到四合页岩机砖厂杨某某与胡建斌发生纠纷并打架,察觉到可能涉恶,立即向时任侦监科科长黄卫国汇报。在黄卫国的带领下,通过当场询问以及查阅泗汾派出所行政立案的案卷材料,发现胡建斌等4人自2012年以来垄断砖厂送煤业务,从砖厂收取每吨3元的进场费,随即向市委政法委、市扫黑办专题汇报。市扫黑办将该案列入黑恶案件进行督办,一审、二审法院均予以认定。
他还参与了刘赞等15人黑社会组织性质犯罪优秀案件的审查逮捕、研究讨论等。在办理扫黑除恶案件中,他积累了深厚的办案经验,成为了检察尖兵,也磨炼了干事创业本领,成长为了独当一面的部门负责人。
精准监督 攻坚克难
担任部门负责人后,他带领第三检察部做好日常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同时,聚焦涉黑涉恶案件财产刑执行,针对执行难问题,大胆创新监督方式,主动派员现场监督法院财产刑执行案件。
在梳理何剑锋等人开设赌场系列涉黑涉恶案件财产刑执行情况时,发现案中文琳被法院判处的罚金4万元,实际仅执行到位1万元,最后查明该案有13人未执行。考虑到醴陵市人民法院涉黑恶等执行案件多、财产刑执行压力大等实际问题,第三检察部代表醴陵检察院作为第三方介入执行,既对该案中人民法院执行活动合法性进行全程监督,打消被执行人家属顾虑,又通过调查被执行人经济状况,进一步督促加快涉黑涉恶财产刑执行案件的执行。最终该案30余万元执行到位,并总结实践成果,将其转化为创新机制,与醴陵市人民法院沟通协调,联合建立了财产刑执行案件信息、执行信息共享机制,受到审判机关高度评价,并被上级部门作为先进经验予以推介。
他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做到了只争朝夕、不负韶华!在扫黑除恶决胜时,他始终坚守在第一线,用实际行动书写对党和人民的忠诚担当;在履行检察职能中,他始终秉承公正司法,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当好践行者。
来源:法治湖南网
作者:唐芳
编辑:邬璐明-法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