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
法治湖南网讯(通讯员 易莱香 王化强)11月19日,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陈某涉嫌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一案公开开庭审理。荷塘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卫华以国家公诉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诉,荷塘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玉丰担任审判长。
庭审前,陈卫华仔细阅卷、讯问被告人、核实犯罪事实和证据,并制定详细的出庭预案等法律文书。
陈卫华宣读了起诉书,围绕案件事实和证据依法讯问被告人,举证质证,发表公诉意见时对被告人进行法制教育。审判长当庭宣判,确认荷塘区检察院指控的罪名,采纳了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被告人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陈卫华还结合本案产生的社会问题等进行普法教育,并表示毒品作为当今社会的灾难,不仅危害身体健康、破坏社会风气,还直接诱发犯罪,威胁社会稳定与经济发展;并就当前形势下毒品案件居高不下的现象,指出司法机关要形成合力,严厉打击违法犯罪,为荷塘地区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司法责任制改革以来,该院不断强化政治担当,运用法治思维,检察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已成为常态化,充分带动员额检察官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提升办案质效和司法能力,有力地推动了荷塘区检察院检察工作由“好”向“更好”迈进。
来源:法治湖南网
作者:易莱香 王化强
编辑:邬璐明-法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