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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套路里的"温水煮青蛙":美女加好友 发财送上门

来源:正义网 作者:姚界承 俞文杰 编辑:邬璐明-法治网 2020-07-29 11:2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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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科书”式骗局

姚界承 俞文杰

聊了四天后,吃饭之余的肖明问对方在干什么,手机另一端的“芊芊”告诉他,“在额外搞些收益,玩了两三年了,中奖率挺高的,经常能赚些零用钱。”还发了一些彩票中奖的截图,建议跟她一起买。

肖明与芊芊是在“陌陌”上认识的,他感觉芊芊很随和,就互加了微信。得知这个信息后,肖明想着“反正自己工作不忙,闲着也是闲着”,就同意合买。每次买彩票,都是芊芊发起一个合买的单子,并且她下注的钱也比他多不少,“想到就算输,芊芊肯定输更多”,肖明一直没有起疑,输了3万多元后,警方告诉他被骗了。

2019年7月,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警方打掉了一个以交友为幌子,诱导被害人在线投资虚假彩票的犯罪团伙,涉案的14人分工明确,相互配合,用老板徐民配发的手机和培训的方法,编织了一个又一个温柔陷阱。2020年6月22日,吴江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对徐民提起公诉。

输钱安慰他 赢钱“打击”他

和肖明一样,刘志杨也遭遇了同样的骗局。在社交软件“soul”上,一个有漂亮女性头像的人申请加他好友,“也不会有什么损失吧”,肖明就通过了。对方自称叫“陈梦蓉”,在江苏开服装店,朋友圈里的图片跟头像也一致,两人还语音通话过。

聊了一个多星期,刘志杨也是问了句“在干什么”,对方回答也类似,“趁着上班空余的时间赚点外快”。不过当追问如何赚时,她却卖了个关子,只说能把零花钱赚出来。不过,随后几天她经常发来中奖的图片,并说“玩这个好几年了,没事的时候就研究走势,几十元几百元总能中”。这让他有点心动。只不过,接下来“陈梦蓉”信誓旦旦保证的中奖一次都没兑现,在付出了1.14万元的代价后,刘志杨终于回过神来。

同样遭受套路骗的还有在贵州上大学的金举。在听“于慧敏”说研究彩票走势好几年,一天能赚一千后,他也入了套。而且,输的时候“于慧敏”还会安慰他,“赔的不多加大投入很容易赚回来”;赢的时候,“于慧敏”也会故意“打击”他,“不能这么容易满足,多买才能多赚”,还不时透露自己赚了多少。然而,时间越久,金举输的越多,眼看生活费没了,他果断收手。“于慧敏”倒没勉强,只说“有机会的话带你把钱再赚回来”。但很快,金举发现自己已被拉黑。

这些骗局均涉及一家名为“皇爵彩票合买俱乐部”的网站。被害人上当套路大体相当,无一例外都感觉很聊得来,很信任对方。在抓捕现场,警方扣押了大量手机、电脑,还发现了一本员工在接受培训时的笔记本。据交代,从2019年1月开始,他们就通过微信、陌陌、探探等常用社交软件,冒充女性层层设套骗取钱财,前前后后100多名员工都要经过专门培训后才上岗。

骗子们的“骗人公式”

“这个笔记本里,从三方身份角色定位、寻找筛选客户、培养感情、切彩票四个方面详细记载了整个骗局要点和流程,从包装、聊天到引诱上钩,就像公式一样。”吴江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唐晓军表示,让被害人在交谈中倍感舒心,甚至以为找到了真爱,不知不觉就入了套。

比如,在取得客户信任部分,要求做到八点:共鸣的话题、出自真诚地赞美客户、不断地认同客户的观点、模仿客户的说话速度、了解客户的背景、比较好地包装自己、熟悉自己的产品以及使用成交客户的见证,这让一些涉世未深的年轻人短时间内就步入圈套。

“我进公司后罗霄带我,他先是教我熟悉一个电子文本,名字叫‘大纲’,让我按照上面写的做。”陈强表示。他按要求打造了人设,起了“陈雯”和“彭家妮”两个名字,年龄26岁,湖北武汉人,身高166cm,开美甲店,并用公司提供的美女照片充实微信、QQ等账号。

在培养感情阶段,陈强会交叉使用传授的美人计、连环计、欲擒故纵、苦肉计等套路,“先跟对方聊家常培养感情。培养好感情后,故意一段时间不理对方,对方会主动问我怎么不说话,我就说在看彩票走势,顺势跟对方讲平时空闲的时候网上买买彩票,挺赚钱的。”“一般聊两三天后,开始找机会切入彩票,如果对方冷淡,立即转换话题,继续培养感情,加强信任度后再找机会切入,三次切入不成功的客户就直接删除”。

除了“正面清单”,笔记里还列出各种“负面清单”。如切彩票七大注意事项,“切彩票要控制好时间,错开上下班时间以及客户较忙时间段”“切了彩票后没反应的客户,我们应该适当跳出话题再去聊事业、家庭、情感,然后看情况继续寻找机会切入”……在这些条理清晰的话术攻势下,很多被害人出于信任、贪欲和侥幸,放松了警惕,落入骗子的陷阱。

“话术”套路多 防控须跟进

据了解,当前在办理利用所谓“话术”进行违法犯罪的案件中,办案人员普遍遇到一些难点困境。

首先,隐蔽性强,发现查处难。由于不法分子在微信、QQ等社交平台聊天中,几乎不会出现有关暴力、威胁的字词,且在组织形式、人员身份等方面具有很强隐蔽性,侦查机关很难主动监测到存在犯罪行为,而被害人一般不愿声张,即便被骗后报警,通常也很难提供切实可信的证据材料。

其次,证据易灭失,收集固定难。所有被害人均是在互联网社交平台上逐步入套受骗,能够证明案件的材料形式主要包括聊天记录、网站交易数据和清单等电子数据。这些数据容易被篡改、覆盖、删除,如徐民提供给员工的微信号、电话卡都是网上购买来的“黑号”“黑卡”,还定期在网站管理后台删除历史数据,还原固定难度很大。

最后,现行法律法规规制力度不足。该案虽然被害人数众多,采用了类PUA手法推荐购买,但因难以认定为直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最终起诉罪名既非诈骗罪,也非开设赌场罪,而是处罚相对较轻的非法经营罪,且除徐民以外,对公司其余人员均未作进一步处理,存在一定的“真空地带”。

对此,检察机关建议,有关部门多管齐下,加大防控力度,帮助公众识别此类话术,切断不法分子与被害人的互动链条,以此为基础进一步构筑三条防线。

一是深化与社交平台的合作力度。社交平台运营商掌控着所属平台的日常运行,不仅能及时监测到用户的异常活动,而且能通过用户反馈、投诉等渠道,为打击防范利用此类话术犯罪提供线索来源。公安、网信等相关部门应加大与各社交平台的合作力度,配备专门的负责人员,做好日常信息收集以及分析、归纳和整合等工作,为办理案件提供有力支撑。

二是强化信息收集,堵塞法律漏洞。在此类案件中,不法分子最终都会推销目标网站平台,公安机关可以对相关数据记录进行筛选查找,排查有相关言论的用户。同时,可围绕不法人员的社交媒体账号,利用技术手段进行关联,通过对其发布的照片和文字等信息掌握破案线索。同时,由于当前对所谓的“话术”还缺乏法律法规界定,不法分子往往利用这一空白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相关部门应开展专题研究,对利用话术在社交媒体平台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尽早进行法律层面的明确界定。

三是提升社会公众对不法话术的心理防范意识。除有关部门履行职责和加强打击外,提高社会大众对不法话术的心理防范意识也是至关重要的。可在年轻人聚集的各大社交媒体平台加大宣传力度,并考虑相关课程进校园、进社区,提醒网络交友时务必仔细审核对方资料,可通过识图工具对头像、视频等进行验证,对提供的公司也可用相关软件查询。此外,对轻而易举的“好事儿”,应有警惕和质疑的心态,不轻易相信,如网上有人主动搭讪,特别是表现积极,且涉及钱财支出的,尤其要分辨其中是否有诈,不应贸然作出决定。

面对行骗套路,你我该做点啥

于思

装美女、装成功、装可怜、装善良,夸有门路、夸有厚利、夸赚快钱,诈骗从街头巷尾,转战电话网络,渗透QQ群、聊天群等网络社交新形态,看似乱花迷眼般的花样翻新,其实,背后还是那些老套路。

对于骗子,当然要织密法网、严厉打击、加强整治。“如果有百分之十的利润,它就保证被到处使用;有百分之二十的利润,它就活跃起来;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为了百分之一百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首的危险。”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提到的这个道理,同样可以用来理解诈骗犯罪滋生的动因。因此,对于作为善良群众的你我来说,必须要认识到,骗子是打不绝的,更不能形成对有关部门以打制骗的依赖心理和等待心理。反制诈骗,你我必须要做些什么。

其实,骗子的行骗套路,谈不上多么有新意。从上面报道中可以看到,被害人被骗,自身存在的问题大抵有两个:一是警惕放松了,二是贪图利益的心理作用。骗子们的所谓套路,所谓放水养鱼,所谓温水煮青蛙,所谓培养感情,都是为了取得陌生人的信任,让行骗对象放松警惕。这其中,并没有什么深奥的道理。

于你我这样的普通群众来说,如何防止被骗子迷失心灵,提高警惕显然是老生常谈了,但也是不得不说的硬道理。提高警惕,保持警醒,在他人打来的情感牌、利益牌面前,保持对欲望和利益的理性克制,捂牢你的钱袋子,永远是一个人防止被骗的最有效防护。

有的人把对陌生人不理不睬,作为防骗的基本常识,并由此推崇“人与人是狼”的人际哲学。这种想法是错误的,也是有害的。善待他人、帮助他人是构建文明社会的基本道德原则。保持清醒、克制和警惕,与善待他人不是矛盾的。保持清醒、克制和警惕,也不能得出做人不能善良、不能与人为善的结论,更不能放任与人为壑的冷漠心态。而且,一个人对陌生人的盲目怀疑和排斥,也容易滋生对熟人的盲目相信。很多时候,骗子们“放水养鱼”“温水煮青蛙”套路的得逞,也是利用了被骗者的这种心理。

警惕还表现在,面对有诈骗嫌疑的人和事,作为普通人,敢不敢主动说出来。这既包括主动向警方报案,也包括对群里的朋友主动友情提醒。笔者相信,如果一个聊天群、粉丝群里,经常有人与其他微友分享各种欺诈套路,分享打击欺诈的典型案例,即便群里真的混进了心存不轨的骗子,也会心有戒惧,不敢妄动。

互相提个醒,敲敲钟,对于防骗反诈,这是你我该做也能做的事情。

明星粉丝群

林中明 林桢淑

近日,经上海市黄浦区检察院提起公诉,黄浦区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沈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针对这起混入微信明星粉丝群中实施诈骗的犯罪,办案检察官友情提示,追星路上不仅要看紧自己的“钱袋子”,更要把控好追星行为理性追星,谨防掉入违法犯罪“泥坑”。

粉丝群里来了“国外摄影师”

2019年8月,在某明星粉丝自建群中,新加入了一名群友沈某,其拥有国外摄影师身份,与多名粉丝活跃互动,“我是一个摄影师,基本都在国外工作。”“哇,你太厉害啦!”“万一要是有机会拍摄哥哥的时候,记得给我们发几张独家照片哦!”……沈某与群内众好友逐渐热络起来。

沈某经常会在群里分享明星的一些视频及照片,这一下子拉近了与其他粉丝间的距离,当沈某提出要购买明星同款衣服、配饰,但由于其持有的境外信用卡不能绑定微信支付时,群内志趣相投的好友们毫不吝啬地伸出援手,借款2000元、3000元都不在话下。

一番你来我往,沈某得到群中几位粉丝的信任,加入到其中一人重新建立的小群,大家交流频繁,互称姐妹。“我没钱吃饭了,求‘票票’。”“我生病了,求安慰……”其间,沈某以自己生病、爷爷病重正在医院抢救急需用钱为由,取得群内多名粉丝好友的同情,并借此多次索取小额微信红包等。

赴约的替身暴露骗子的真相

数月后,沈某以为明星庆生为由,与群中几名粉丝相约在上海见面,由于担心暴露真实身份,沈某便以自己生病不能出行为托词,让上海的姐姐代其出面。殊不知,这个姐姐便是沈某本人。如约见面后,几名粉丝无意间瞥见沈某的聊天界面的截图与“国外摄影师”的竟是一模一样,当即发觉受骗上当,侦查机关第一时间将犯罪嫌疑人沈某抓捕归案,遂案发。

黄浦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对该案作出研判,并积极引导侦查机关围绕案件事实及定罪关键点收集、调取相关电子证据,包括被告人与几名被害人之间的聊天记录、微信转账凭证等,并制定了详细的捕后续侦提纲,进一步厘清了犯罪事实及确定涉案数额。

成功的光环全是虚构的

沈某到案后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称自己没有固定工作和经济来源,平日游手好闲,无所事事,觉得网上没有人认识自己,便加入了明星粉丝微信群,后沈某发现群内的粉丝年龄大多二十出头,且全部为女性,社会阅历较浅,容易相信别人,便有意识将自己包装成一名成功人士:摄影师,长期旅居国外,工作稳定,收入丰厚,在这样的“光环下”即使其编造各种理由向被害人索取财物,被害人也相信其拥有偿还能力。

在对该案审查起诉过程中,检察官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督促被告人沈某认罪认罚的同时,尽数退赔赃款,涉及9名被害人共计款项人民币2.5万余元,切实保护被害人的权益。

本案中,沈某涉嫌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通过虚构其摄影师身份,捏造自己使用的外国信用卡无法绑定微信支付、自己及家人身患重病等事实,多次骗取数名被害人通过微信红包的方式支付钱款,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触犯刑法第266条规定的诈骗罪。

检察官的温馨提醒

承办检察官提醒,在追星过程中要提高警惕,不要盲目跟风。第一,捂紧自己的“钱袋子”。追星同时要保护好自己,切勿在群里暴露个人信息,不盲目相信素未谋面的“同道中人”,谨慎对待网友提出的涉及金钱利益的要求。第二,不做推波助澜的“传播者”。在粉丝群里看到明星个人隐私、航班号等信息,不转发不散布,至于跟踪、骚扰等行为更是不可取的。第三,秉持独立思考精神和网络道德责任感,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每个公民都要为自己的言行负责,追星过程中粉丝们要理智“为爱发声”。

除了上述案件之外,检察官还为粉丝们梳理了以下风险点:

——集资应援

粉丝为了实现为偶像租广告位做宣传、投票等各种方式支持偶像,通过集资众筹统一调度花费进行应援。

检察官提示:粉丝群体众筹过程中缺乏专业人士的监管,很可能出现所谓负责人携集资款跑路的行为,此时可能涉及诈骗罪、侵占罪等犯罪。

——泄露艺人隐私

在粉丝群或粉丝团体中,经常有黄牛贩卖或者粉丝之间互相分享例如航班信息、手机号码等私人信息的行为存在。

检察官提示:我国刑法规定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明星身份证件信息、个人电话、住址等都属于其个人信息,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提供明星私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将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送机”“刷关”

粉丝不仅在机场大厅进行集体“送机”,还会根据明星航班信息购买与明星同一个航班的经济舱或头等舱机票,等到飞机即将起飞时,粉丝会马上以各种理由下飞机,并到机场服务大厅办理退票服务进行“刷关”。

检察官提示:盲目“刷关”行为有可能登上民航黑名单,影响日后个人出行,得不偿失;与此同时,粉丝的“送机”行为往往会造成交通要道的阻塞,妨害正常交通管理秩序。

——“私生饭”跟踪、偷拍

“私生饭”为满足自己的私欲跟踪、偷拍、骚扰明星,还会入侵明星住宅等,甚至有追车、超车、强行变道逼停明星艺人车辆等行为,严重时会扰乱公共秩序,给公共安全带来隐患。

检察官提示:“私生饭”的“私生”行为,侵犯了明星隐私权,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寻衅滋事罪、非法侵入住宅罪。追车、超车、强行变道逼停明星艺人车辆等行为,极易造成安全事故。若造成严重后果,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检察官在此提醒各位粉丝,特别是未成年粉丝,在追星过程中要保持理性,切勿利用粉丝群等公众平台进行犯罪行为,同时也要提高警惕,保护好自身利益。

来源:正义网

作者:姚界承 俞文杰

编辑:邬璐明-法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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