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禾县司法局召开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法制审核工作培训会
法治湖南网6月12日讯(通讯员 王湘萍)6月11日上午,为落实嘉禾县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法制审核工作,进一步提升乡村(居)治理水平,夯实基层法治基础,嘉禾县司法局组织召开了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法制审核工作培训会。各乡镇司法所所长、民政办主任30余人参加了培训。
会上,县司法局副局长王华英指出,各乡镇要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司法厅、民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法制审核的指导意见》。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不断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要加强形势研判,提升工作水平。要以此次开展“法制审核”工作为契机和抓手,加强调查研究、分析研判,全面查摆、着力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不断提高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要强化组织保障,确保工作实效。各乡镇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狠抓落实,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随后,受邀的县法律援助中心律师雷建华结合实例,从村(居)规民约法制审核制(修)定主体合法、程序合法、内容合法三个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内容接地气、有新意,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操作性,使参会人员受益匪浅。
开展此次培训,旨在提高工作人员的整体业务素质及法治水平,并为推进全县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制(修)定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法治化奠定良好法治基础。
来源:法治湖南网
作者:王湘萍
编辑:邬璐明-法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