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兰州6月7日电(记者胡伟杰)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临夏市人民检察院近日对以杨某某、黄某某、王某某等为首要分子的3个涉民营医院恶势力犯罪集团共73名被告人提起公诉。
临夏市人民检察院介绍,3个恶势力犯罪集团依托当地6家涉案民营医院进行犯罪活动,共涉及诈骗、敲诈勒索等6个罪名,犯罪事实180起,非法所得279万元。
检察机关审查认定,2013年以来,临夏市6家民营医院在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等资质的情况下,雇佣无医疗从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医务人员。6家民营医院通过网络平台和微信聊天等渠道散布虚假医疗广告,鼓吹医院资质、医治效果,吸引周边县市的患者到医院就医。在诊疗过程中,采用篡改医疗数据,虚构夸大病情、疗效等方式,诱骗患者接受治疗或手术。手术过程中,又通过恐吓、胁迫、停止手术等手段逼迫患者接受无手术适应症的手术项目,通过虚假治疗、过度治疗,骗取或勒索患者财物。
针对案件中暴露出的医疗机构审批监管不严、医保资金管理不到位等问题,检察机关分别向主管部门发出3份检察建议。当地医疗监管机构随后对辖区内24家定点医疗机构、149家定点零售药店进行了全覆盖式检查。
来源:新华网
作者:胡伟杰
编辑:邬璐明-法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