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讯(记者 韩兵 通讯员 李静文 孙德龙)“煎熬了这么长时间,这件事终于有了着落,我们也能安心生活了……”近日,江枫(化名)再一次来到黑龙江省富裕县检察院。
江枫是齐齐哈尔市富裕县某乡镇村民,这几年利用农闲时间与妻子一起在外务工增加些收入,小日子过得比较滋润。2019年夏天,有人给江枫介绍了一个小工程,江枫和妻子合计趁手里有点余钱,把工程承包下来还能多赚点,就接了下来,并很快与发包方谈妥了合同,可在银行取款交押金时,却被工作人员告知账户被冻结“止付”了,原因是在一起民事案件中,江枫作为被告没有履行判决。
想想自己一没有外债,二没有和别人产生过经济纠纷,更别说打过官司了,这“不履行判决”是从哪来的呢?当看到判决书上白纸黑字确实是自己的名字和身份证号后,江枫有点蒙了。在律师的介绍下,江枫来到了富裕县检察院申请监督。
“当时我们考虑这应该是一个虚假诉讼案件。”职业敏感让办案检察官张丽颖觉得,被贷款背后一定藏有秘密。于是,张丽颖带领办案组对原案进行了全面审查和缜密调查,事实真相逐渐明晰了起来。
原来,江枫曾于2012年通过信贷员在某银行贷款,到期后已还清,但别有用心的信贷员把江枫的个人信息等信贷材料复印留存下来,并于2013年与他人合谋冒用江枫的名义贷款6万元。该笔贷款到期未偿还,于2017年2月被银行诉至法院。由于江枫在外地务工无法联系,法院于同年8月作出缺席判决,银行将江枫及其妻子账户“止付”。直到2019年夏天承包工程取款时,江枫才发现被贷款一事。
依据相关事实和证据,富裕县检察院依法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今年4月,法院作出再审判决,裁定撤销原判,改判江枫对上述贷款债务不承担责任。
来源:正义网
作者:韩兵 李静文 孙德龙
编辑:邬璐明-法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