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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鲍师傅”打官司啦,注册商标不在核定范围内使用也侵权?!

来源:天心区人民法院 作者:周智勇 刘希雅 编辑:邬璐明-法治网 2020-04-23 14:43:12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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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4月26日第20个“世界知识产权保护日”来临之际,天心法院隆重推出涉知识产权保护系列典型案例。本期主题是超出核定使用范围的商标侵权问题。

网红糕点店“鲍师傅”风靡一时,长沙市内的“鲍师傅糕点”店更是五花八门,那么,这么多鲍师傅哪家才是正版呢?

案情回顾

北京鲍才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鲍才胜公司)是第12484211号“鲍师傅”文字商标的权利人。2019年3月,鲍才胜公司发现长沙7MALL商场、德思勤商场、解放西路、万家丽广场四地均开设有“鲍师傅糕点”店。

7MALL商场店

德思勤商场店

万家丽广场店

解放西路店

鲍才胜公司认为,这四家店铺在门店招牌、店内海报、收银柜台等位置突出使用“鲍师傅”字样侵犯其商标权,于2019年7月10日,将四店铺作为被告分别诉至天心区人民法院,要求停止侵权并分别赔偿损失15万元。

四家店铺则辩称,我使用的是北京易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尚公司)所有的第17899096号商标,并获得了该公司的授权,不具有侵权故意。易尚公司在全国拥有300多家门店,而鲍才胜公司仅拥有40余家门店,鲍才胜公司的“鲍师傅”商标,低于易尚公司商标的知名度。

法院查明

鲍才胜公司“鲍师傅”文字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为第30类:糕点、面包、饼干、布丁、麻花、月饼、酥皮蛋糕、果子面包、馅饼(点心),是商标权利人于2014年9月注册的,属于商品商标。

四家店铺使用的商标核定使用范围为第43类,包括餐厅、茶馆、旅馆预订、酒吧服务、咖啡馆、流动饮食供应、养老院、会议室出租、餐馆、日间托儿所(看孩子),是商标权利人于2016年11月注册的,属于服务商标。

两枚商标核定使用的类别即范围不同,原告的第30类商标使用范围主要表现为批量化、规模化的生产和销售,一般是先有商品的生产,然后再是消费者的购买。

第43类的餐厅、餐馆提供服务,主要表现为个体化的现做现卖,一般是先有消费者的购买要约,然后才有服务的提供。

从四案被告的经营模式来看,四店铺未提供消费者就餐的场地及桌椅,主要是批量化生产销售,而非个体化服务。

四案被告主要是事先制作糕点并陈列在柜,而非应消费者需求及时加工制作食品,销售糕点时在店招、海报等位置出使用“鲍师傅”字样的行为超出第17899096号商标核定使用范围。

法院判决

法院认为,四案被告对易尚公司授权商标的使用,未在核定的范围内使用,落入鲍才胜公司第12484211号商标保护的范围,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鲍才胜公司注册商标相同的标识,足以造成相关公众对商品的来源产生混淆,侵犯了鲍才胜公司第12484211号注册商标专用权。

鲍才胜公司已在全国各地开设多家分店,“鲍师傅”商标经使用已取得一定知名度。四案被告签订加盟合同时,应对其获得授权的商标应进行审查与规范使用,但未尽到相应的注意义务,具有过错。所以,对四案被告无侵权故意的答辩意见不予采纳。

2019年9月,法院对四案分别作出判决,判令四案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第12484211号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分别赔偿原告3万元—3.5万元。

判决后,当事人不服,提出上诉。2020年2月19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维持原判。

鲍才胜公司与易尚公司不得不说的事(均据网上报道)

Round1:易尚公司起诉鲍才胜餐饮侵权

2018年,易尚公司将鲍才胜公司诉至法院,主张鲍才胜公司并未在其核准的商标使用范围内使用其注册商标,而是使用现场制作并出售产品的餐厅服务方式,并且将“鲍师傅”字样用于店铺门头,侵害了易尚公司第17899096号注册商标专用权。

该案经过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二审后,认定鲍才胜公司不存在侵权行为。易尚公司败诉。

Round2:鲍才胜公司申请易尚公司的注册商标无效

2018年,鲍才胜公司向工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请求宣告易尚公司的17899096号服务商标无效。商标评审委员会认为:争议商标的显著部分为中文文字“鲍师傅”,与鲍才胜公司的“鲍师傅”在文字构成、呼叫、含义等方面相同,两商标构成近似商标。争议商标核定使用的“餐厅”等服务与鲍才胜公司共存于密切关联商品或服务上,易造成相关公众对商品或服务来源产生混淆和误认。2019年1月17日,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易尚公司的17899096号服务商标无效。

Round3:易尚公司不服商标评审委员会无效宣告,提起行政诉讼

易尚公司不服商标评审委员会对17899096号商标的上述无效宣告,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020年1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易尚公司17899096号商标与鲍才胜公司的第12484211号商标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和服务上的近似商标,应予以无效宣告,故一审判决驳回了易尚公司的请求。

据四案被告反映,易尚公司已对该案提起上诉。

小新提醒

一、商标注册要进行周全注册以获得最大范围保护。真假鲍师傅争议数年,主要原因还是在于创业前期商标和品牌保护工作不到位。企业除注意核心类别商标注册外,也应重视相关类别、关联类别商标的注册;

二、授权他人使用注册商标应限于核定范围内使用。企业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应当在核定范围内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注册商标,超出核定范围使用或许可(如服务商标用作为商品商标,商品商标用作为服务商标),极易与他人商标权利产生冲突,构成侵权;

三、被授权人要对授权商标进行审慎审查与规范使用。被授权人要审查授权商标的使用范围,确认与商标注册证所核定的一致,否则极为容易造成对他人商标的侵权。但是,如果系注册商标专用权人的错误授权造成侵权赔偿的,被授权人可以向注册商标专用权人追偿。

来源:天心区人民法院

作者:周智勇 刘希雅

编辑:邬璐明-法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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