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永县检察院灵活司法助民营企业复工复产
法治湖南网4月8日讯(通讯员 秦立 彭志林)4月7日,在江永县桃川镇的绿香园家庭农场里,200多名工人有的采摘酸柚花蕊,有的制作花粉,有的正在为香柚树点花授粉,他们都在技术人员的指导下,分工合作,紧张有序地进行着香柚点花生产。这是江永县人民检察院特殊时期灵活司法,对社区矫正人员何某某(农场主)采取一对一监督帮教措施,呈现的复工复产的热闹场面。
何某某承包经营的绿香园家庭农场,位于江永县桃川镇周棠村,面积1574亩,种植柚树,年产香柚达300多万斤,总产值900余万元,可获毛利润350万元左右。该农场长期安排就业人员60余人。疫情期间,何某某正在为企业用工与疫情防控产生纠结,以及防控不当是否会影响其矫正考察发愁时,江永县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急何某某之所急,安排分管副检察长立即联系司法局,提出针对不同的社区矫正人群制定不同的矫正方案,在香柚点花生产时节,采取灵活司法,对何某某采取一对一监督帮教措施。同时联手县司法局,派检察人员亲临农场,指导何某某在用工场所设置体温监测点,做到体温检测不漏一人,定时采取消毒,为用工人员发放口罩等疫情防控措施,进行复工生产。
据悉,疫情期间,江永县检察院积极在辖区内开展“护航民企、共克时艰”专项行动,推动涉企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方式,保障涉罪企业人员在考验期间正当行使相关权利,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社区矫正人员何某某看着农场忙碌的生产人员,确信今年香柚丰产有望,心里乐开了花,激动地说:“感谢检察官的监督帮教,我一定用心改造,做一位对社会有用之人。”
来源:法治湖南网
作者:秦立 彭志林
编辑:邬璐明-法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