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研发人员、没有专利版权、没有研发设备,依靠一个研发中心的空壳机构,却能成为高新企业骗取享受优惠政策——近几年来,各地都在将科技作为经济转型升级的第一推力,但这种创新的渴望,在部分地区却异化为建机构、挂牌子、实现全覆盖的数字游戏。知情人士提醒,要警惕转型焦虑症逼出形式主义创新。(见2020年第5期《半月谈》)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也是现代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拥有强大科研力量的企业,成长速度较快、竞争实力较强、产品利润丰厚,往往能够在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也是成为行业龙头的先决条件之一。目前,与欧美日韩等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企业整体科研实力较为落后,特别是在部分高精尖科技领域,核心技术受制于人,要想摆脱“卡脖子”,就要加大企业研发力度,实现科技创新突破。
为了达到这一目标,我国出台了鼓励企业科研优惠政策。各地为争抢高新科技企业也纷纷加码,给予更大的优惠、补贴支持,鼓励企业设立科技研发机构。比如,只要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税率就能降低10%;有些地方规定企业设立研发机构能给几十万元补贴,还可以在项目申报、金融支持上得到各种优惠,在退税、低价供地等方面支持。
可是在一些地方,优惠政策虽好,却没有形成系统的监管,未能实现有效筛选,导致所谓的科研成果鱼龙混杂。近年来,企业依靠一个空壳研发中心搞假研发、假创新的案例在各地并不鲜见,诸如研发人员、设备靠租借,专利版权、研发成果靠编等乱象丛生、“掺水”太多,也就失去了科技创新作用。这就导致各地高新科技公司、科技园看似遍地开花,可一些地方只是虚假繁荣,但并没有形成科研实力、创新力量有限,更遑论市场竞争力了。
企业搞“空壳”科研机构有利可图,有的地方政府部门也知晓真相,只是为了政绩而装着看不见,甚至于与企业合力“包装”造假。比如有的地方把博士后、院士工作站和技术、工程研究中心算作研发机构;有的把各种设计、创新平台、实验室全算进去;还有些地方默许几个工作人员挂块牌子、挪点其他花费作为“研发成本”就称为研发机构。显然,这些企业科研机构名不符实,只是让地方政府的统计数据好看,纸面政绩耀眼罢了,对提升科研力量基本无用。
科技研发不能一蹴而就,往往要耗费大量时间和资源,这是实打实的领域,容不得弄虚作假。于企业而言,需要脚踏实地认真科研需要脚踏实地,坚持科技创新突破,方能夯实科技竞争实力。地方政府也不能浮躁冒进,不要追求虚假繁荣,应把牢科技审核关,将弄虚作假、“空壳”科研机构清理掉,把政策资源用于真正干事的企业身上,支持有实力、有奋斗精神的企业,如此,才能形成良性循环,帮助科技创新企业茁壮成长。
来源:工人日报
作者:江德斌
编辑:邬璐明-法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