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线办案便民经济高效公正特点更明显
★ 诉讼程序一项不少会保障各种诉讼权利
★ 提升技术完善规则后有望成为办案常态
★ 条件不成熟不符合线上办案标准不强推
□ 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 周斌
三地连线,异地同频。3月6日下午,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在线审理一起拖欠货款纠纷案,法官在法庭、原告代理人在家中、被告姜某在高速路休息区,进行了视频连线。最终,在法官主持下,当事双方在线达成调解协议,并对这种便捷的庭审方式大加赞赏。
这是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相城法院“云庭审”的第550起案件。
曾经,“云庭审”更多地出现在互联网法院。而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不管是经济发达的长三角地区,还是经济相对落后的广西、甘肃等地,“云庭审”频频见诸报端。与此同时,各地检察机关也不断加大“云办案”力度。
“疫情期间,司法机关借助近年来大力推进的信息化建设,探索‘云庭审’‘云办案’,实现疫情防控和办案两不误,积极回应了社会关切和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毕玉谦积极评价的同时也指出,当前线上办案还需要进一步明确规则、明晰标准、统一程序等,以确保司法公正。
探索实践运用
疫情期间开展“云庭审”,相城法院可谓拔得头筹——2月中上旬,该院线上开庭数一度占全国法院线上开庭总数的2.5%左右。截至3月6日,相城法院“云庭审”550起案件,占同期全院审理案件数的70%。
为什么要大力推进“云庭审”?相城法院副院长吴宏告诉《法制日报》记者,这是顺应形势发展、从司法为民角度作出的选择。“云庭审”让当事人、诉讼参与人足不出户就能参加诉讼活动,疫情期间,其便民、经济、高效和公正的特点更为明显。相城法院相继开辟9个互联网法庭,其中两个设在基层人民法庭,保证“云庭审”顺利推进。
统计数据显示,相城法院“云庭审”平均用时43分钟,90%不需要再次开庭,可直接结案。
记者梳理发现,疫情暴发以来,很多司法机关都将“云庭审”“云办案”作为一种重要的办案方式。
一个多月以来,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云办案”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58件,占全院同期办案量的73.41%。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新县人民法院“云庭审”案件27件,其中民事22件、刑事5件,占全院同期审案数的93.1%。
“疫情期间庭审‘不打烊’,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在大新县法院院长陈晓程看来,大力推进“云庭审”是有效落实疫情联防联控的要求,也是法院在关键时期坚守司法为民的底线。
甘肃省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推动全市两级法院探索“云庭审”,疫情期间陇南中院“云庭审”案件9件。陇南中院院长马剑勇说,除疫情因素外,辖区山大沟深、交通不便,也是陇南中院积极推进线上办案的重要原因。“云庭审”不受地域空间限制,正是陇南审判实践急需借助的。
打破时空限制,缓解案多人少的矛盾,也是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推进“云办案”的初衷。为解决与看守所相聚近30公里,办案频繁往返耗时耗力的问题,从2016年5月开始,江北区检察院就探索线上办案,不仅有效节约司法资源,也让检察官有更多时间精力办理疑难复杂案件,从而提升办案质效。
“‘云办案’已经成为办案‘神器’。”江北区检察院检察一部主任冯晚书说,疫情防控期间该院“云办案”审查逮捕案件71件104人、审查起诉案件71件86人,分别占同期办案量的81%和64%。
注重办案质量
“本次讯问采用远程视频方式,你有异议吗?”
“没有异议。”
“是否申请回避?”
“不申请回避。”
3月4日,在审查起诉一起涉嫌贩卖毒品案中,江北区检察院的检察官通过远程视频讯问了身在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整个过程,画面清晰、语音流畅。
冯晚书介绍说,江北区检察院“云办案”与传统办案无差别,两名以上办案人员办理、权利义务告知、听取意见、证据开示、提押还押、认罪认罚案件值班律师见证等程序一项不少,不会因线上办案而降标准、做变通、打折扣。
“云庭审”“云办案”,司法会不会因为上线导致公正下线?这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也是司法机关必须解决的重点。
“如果公正无法保障,‘云庭审’就失去了意义和必要性。”吴宏告诉记者,在探索推进“云庭审”过程中,相城法院把确保司法公正作为首要任务,及时出台《民事诉讼在线庭审操作规程》《在线庭审告知书》等规范性文件,并于3月9日在江苏省率先出台《电子诉讼规则指引》,对“云庭审”全程进行规范。
“比如,一起民事案件在线开庭,将严格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审理,包括申请回避、答辩、举证、质证、陈述、辩论等,程序上无省略和简化,会保障当事人的各种诉讼权利。”吴宏举例说。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姜琪说,西湖检察院出台远程视频办案流程规范办案,明确检察官不得剥夺犯罪嫌疑人要求当面提讯和庭审的权利,若犯罪嫌疑人或律师对“云办案”提出异议,则无条件退出进行线下办理。
“‘云庭审’的每一起案件均严格按照现场法庭正式开庭的流程进行,且全程录音录像。”马剑勇说,陇南中院还就“云庭审”案件多次邀请人大代表作为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保障办案质量的同时,让“云庭审”赢得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和支持。
“云庭审”“云办案”还让司法更加公开透明,全程留痕也让监督更为直接、便捷,有力推动了司法公正。大新县法院近期“云庭审”的案件,在中国庭审公开网直播了26场。
“审判模式变了,但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原则不变,认定事实、适用法律的审判任务不变。”陈晓程说。
规划长远发展
实际上,“两高”之前发布的一系列法律文件中,都有探索“云庭审”“云办案”的表述。如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方案就明确,适度扩大在线诉讼的覆盖范围。
疫情期间,“两高”分别印发加强和规范在线诉讼工作的通知、刑事案件办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提出全面开展在线诉讼活动,可以采取视频等方式讯问犯罪嫌疑人。
随着“云庭审”“云办案”在疫情防控期间的广泛探索运用,一个问题随之产生:这是司法机关的应急之举,还是会成为今后司法办案的常用模式?
受访者普遍持乐观态度,认为在进一步提升技术、完善办案规则等情况下,线上办案将成为司法办案常态乃至主要的方式。
吴宏告诉记者,相城法院在大力推进“云庭审”过程中也遇到一些问题。比如,法律层面上,适用范围难以精准把握、当事人中途退庭等行为有待定性处理、举证质证规则有待统一规范;技术层面上,内外网数据无法同步共享、证据真实呈现困难、网络安全保障困难等。
“我们边实践边探索边破解难题。”吴宏非常看好“云庭审”,之前相城法院“云庭审”的550起案件中只有1起为刑事案件,而随着与看守所的沟通衔接,3月10日起,“云庭审”在刑事案件中全面运用。
马剑勇坦言,虽然对“云庭审”的需求很大,但陇南作为一个经济欠发达地区,存在科技法庭升级改造的资金缺口、专业互联网司法人才缺口以及很多群众信息化运用水平不高等问题。
“目前,互联网司法尚处于借鉴传统司法的阶段,而传统司法制度及经验无法满足互联网司法的实践要求。建议出台互联网司法相关制度及诉讼规则。”马剑勇说。
姜琪提出,检察机关“云办案”需犯罪嫌疑人和律师同意才能适用。同时,需要羁押场所的大力支持,解决“云办案”空间、设备和系统兼容等系列问题。
在毕玉谦看来,探索推广线上办案,符合信息技术发展的时代潮流和新时代群众便捷公正司法的需求。但实践中需要注意,各地情况不同,案件复杂程度不同,条件不成熟、不符合线上办案的不应强求推行。
“要坚持法治原则,不能突破现有法律和司法解释。特别是要强调程序的正当性,在线审理不能演化为书面审、语音形式,不得影响当事人诉讼权利的行使。”毕玉谦说。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作者:周斌
编辑:邬璐明-法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