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
专题法治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司法局:
为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根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通知,结合我省实际,决定在全省部署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题法治宣传活动,现就专题活动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将疫情防控法治宣传作为当前普法工作的头等大事
当前全省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直接关系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直接关系经济社会大局稳定。全省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对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对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上来,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在疫情防控过程中开展普法宣传工作作为当前普法宣传工作的头等大事和首要任务,把配合疫情防控宣传、坚决依法防控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始终牢记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紧急行动起来,发挥职能作用,把疫情防控中普法宣传工作落到实处。
二、采取有力举措,加大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力度
1.紧扣宣传重点。一是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防控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疫情防控的各项决策部署做好普法宣传,推动全省疫情防控工作依法有序高效开展。二是深入宣传普及疫情防控专门法律知识,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法律支撑。要抓紧大力宣传传染病防治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其他与疫情防控相关的法律知识。三是紧扣当地疫情防控措施,做好普法宣传。各市州和县市区司法局要紧扣本地疫情防控措施实施,开展好相关法律知识的解读。要紧贴疫情防控重点区域、重点人群、重点单位做好相关普法宣传工作。省厅近日组织编写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简明法律读本》,各地要通过各种形式、各类平台广泛宣传。
2.创新宣传方式。一是加强主流宣传阵地运用,充分运用官方“报、网、端、微、屏”等主流媒体平台,通过开设疫情防控法律知识专题、专栏等形式,积极刊发、转发权威信息,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增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引导群众增强信心、坚定信心。二是充分发挥新媒体普法优势,精心制作一批生动、活泼、接地气的在线宣传产品,用鲜活生动、最接地气的语言和事例为老百姓开设“普法课堂”,普及普法知识,讲述普法故事,积极开展防疫普法宣传工作,满足疫情防控期间广大群众的法律需求。要及时关注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微言说法”普法微信公众号、红网普法频道、法治湖南网、湖南普法官方抖音等省级新媒体平台,利用发布的内容,做好二次宣传,打造全省新媒体普法宣传矩阵。三是充分利用“村村响”广播和宣传车等现有资源,注重发挥“法律明白人”和基层法律从业人员的引领作用,充分调动全民普法积极性,鼓励群众发挥普法智慧,采取地方戏、方言、诗歌等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网格式”“地毯式”疫情防控普法宣传。要强化对基层,特别是农村依法防控的指导,纠正违法和不当防控措施,提升基层社会依法治理能力,为群众提供及时准确的普法公益服务。
3.突出以案释法。要组织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法律专业人员,围绕疫情防控期间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阻碍预防防控措施、干扰医疗机构(隔离点)工作、制售伪劣防护产品、非法捕杀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及制品等违法犯罪的典型案件,以及疫情防控期间社会热点问题、群众关注的焦点问题开展“以案释法”。要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以案为鉴,依法依纪防控疫情,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增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实效,从源头上控制重大公共卫生风险。
三、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1.强化责任担当。全省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以“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的政治自觉,以高度的责任感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普法宣传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要注重发现和宣传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弘扬新风正气。
2.形成宣传合力。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要求,督促各“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积极履行主体责任,部署开展疫情防控宣传活动,明确宣传任务、密切配合协作、整合力量资源,形成宣传合力。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做好统筹协调,确保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工作落到实处,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3.增强宣传实效。做好疫情非常时期法治宣传教育,各地要注重把握宣传内容的正确性和方向性,注重稿件审核,强化正确引导。要紧密结合疫情防控工作的实际需求,围绕防控疫情工作中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疫情期间的普法工作,力戒形式主义。要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及时调整法治宣传重点,形成宣传声势,力求宣传实效,努力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各市州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处)要及时将深入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题法治宣传活动工作动态发至省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邮箱:fzxc168@163.com。
湖南省司法厅
2020年2月13日
来源:法治湖南网
编辑:邬璐明-法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