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 阮占江 帅标 通讯员 唐龙海
近日,湖南省长沙市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3起涉销售假口罩刑事案件,严厉打击发疫情财,损害广大群众生命健康的不法行为。
1月28日,李某某从湖北、山东、河南等地购入假冒品牌口罩共计19.7万余只,销售给张某6万余只,谢某某、梁某又从张某手中购得假冒品牌口罩3万余只,并将其中的2万余只转卖给开药店的叶某。截至案发,叶某对外销售了部分假口罩。
1月21日,匡某经张某某联系从河南低价收购85万只假冒品牌口罩销售给崔某某等3人,非法获利10万多元。
1月23日,张某某等人在未严格把控进货渠道、审验供货方资质情况下,低价购进假冒品牌一次性口罩106万个,销售至娄底、岳阳、衡阳、长沙等地经销商,全面流向市场。
公安机关立案侦办3起案件后,长沙市人民检察院迅速成立专案组,依法提前介入,分管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的院领导任组长,派出3名检察官分别对3起案件专案办理。为统一办案尺度、加强案件指导,与侦查部门共同召开案情交流会,对案件定性、取证方向提出意见。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作者:阮占江 帅标
编辑:邬璐明-法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