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不少人已开启节后复工模式。
2月10日,
话题#上班#还冲上热搜↓↓↓
不少网友也提出了疑问:
疫情期间,
单位应不应该给职工提供口罩?
到单位上班,感染了新型冠状病毒,
算工伤吗?
单位经营困难,
可以适度降薪吗?
围绕职工关心的一些话题,据工人日报报道,记者采访了中银律师事务所杨保全律师、寇英杰律师:
一、单位必须提供口罩吗?
答:《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但对一般企业而言,口罩并不是单位必须要提供的劳动防护用品。
所以员工不能以单位不提供口罩为由,拒绝上班。但在特殊时期为员工提供口罩,充分体现了企业对员工的关怀,建议有条件的企业可以为员工准备些口罩。
中国青年报(ID:zqbcyol)查询由卫健委印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不同风险人群防护指南》则发现,其中提到:
“对于公共交通工具司乘人员、出租车司机、公共场所服务人员、武警、交警、安保人员、媒体记者、快递人员等行业人员,因日常接触人员较多,存在感染风险,其所在单位应为其配置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或KN95/N95及以上颗粒物防护口罩,以及手消毒液、消毒纸巾、体温计等物品,并做好工作环境的日常清洁与消毒。”
二、上下班途中,感染了新冠病毒,算工伤吗?
答:《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写明: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非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是否可以享受这项政策?工伤认定需根据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原因,进行综合认定。因为新型冠状病毒引发的感染场所较多,出门买菜也可能导致感染,很难认定感染一定是发生在单位,建议大伙做好防护措施。
原则上,工伤的判定标准应该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属于工伤。
近日,人社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明确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另据中国政府网消息:
通勤路上如何防护?
办公室里要注意哪些细节?
在食堂用餐应规避哪些风险?
收好下面这份复工防疫守则
关键信息一目了然↓↓↓
防护做到细处
对自己负责
也对同事和他人负责
来源:中国青年报
编辑:邬璐明-法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