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将车开进水塘骗取8万元保险金
宁乡一汽修店老板因保险诈骗罪获刑
“为了给员工发薪水才借了高利贷,结果越还越多。”汽修店老板不堪忍受花式催债,找人故意把车开进水塘骗取保险金。在被债主揭发后,骗保一事才真相大白,结果可想而知,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11月26日,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两名骗保者也因自己的鲁莽行为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三湘都市报·华声在线记者 杨昱 通讯员 文天骄 张慕子
故意将车开进水塘,骗取8万元保险金
今年30岁的胡某,在宁乡市开了家汽车修理店。为了给员工发薪水,选择去借高利贷,结果钱越还越多,还不得不向亲友借钱来“拆东墙、补西墙”。
2018年7月2日,肖先生的越野车遭水浸泡送到了胡某的修理厂,经过大修,车辆虽然还能开却已接近报废程度。拿到理赔金后,肖先生就把车以1.5万元的价格转手卖给了胡某。
“原本我借了5万元高利贷,1天就要还750元,现在已欠了40多万元。债主告诉我,可以去搞点钱还债。”听了债主邓某波的话,胡某将主意打到了这辆快报废的越野车上,准备制造事故骗取保险金。7月13日,胡某立即办理了一款“投保金额为3000多元,被保金额为144704元”的车险。
考虑到好友黎某强手头紧,胡某决定找他来实行自己的计划。2018年12月26日下午,天冷,有下雪的趋势,两人商量开始行动。当天,黎某强从汽修店开走了这辆越野车,驱车至宁乡市田坪乡竹山村大雾寺附近一水塘边,将车故意驶入水中,自己则从事先开启的左前车窗逃出。
交警赶到后,胡某也叫来了保险公司业务员,声称是黎某强埋头点烟时不小心将该车驶入水中。今年1月18日,保险公司向胡某支付了8万元汽车维修费,胡某将其中6000余元分多次转账给了黎某强,其余款项则用于偿还高利贷。
遭债主揭发,其行为构成保险诈骗罪
9月3日,阳光保险公司向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文源派出所报案,称接到邓某波的举报,胡某伙同他人骗取其公司保险金。警方向邓某波核实后,将黎某强抓获归案,胡某也于9月24日主动投案。
“依靠自己的劳动获取报酬立足生存,是每一个成年人都应该承担的最基本的社会责任。”庭审中,检察官严肃地责问胡某,“你的小孩目前还不满一岁,他需要爸爸的陪伴与关爱的时候,但你作为父亲是否给小孩树立了积极向上、健康正直的榜样?为人父母者,比知识传播更重要的是信念教育,比经济基础更重要的是人格引导,扪心自问,你这样的行为是否与你父亲的身份相符?”
面对责问,胡某眼角泛红,非常后悔自己的行为。胡某大专毕业后到修车行当学徒,从洗车工到创业自己当老板,2015年终于有了自己的汽修店,现在还有了个11个月大的儿子。本该幸福的一家,却因为高利贷、骗保蒙上阴影。“起初以为自己几天就能还清,没想到越还越多。催债的一天会打30多个电话,还会开车到店门口等自己,甚至有时还会在店里坐到第二天凌晨2点。”
法院认为,胡某、黎某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额,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保险诈骗罪。天心区法院一审判决:胡某、黎某强犯保险诈骗罪,判处胡某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判处黎某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杨昱 文天骄 张慕子
编辑:段宇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