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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权益保障不能只靠辞职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朱昌俊 编辑:邬璐明-法治网 2019-10-12 09:3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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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工作与休假冲突,领导喊你回来上班,你会怎样选择?普通人的答案一般都是:虽然心里有一千万个不情愿,但班还是要加的。浙江义乌一位姑娘面对领导“公司大于个人,把行程取消”的要求,一气之下选择辞职,引发网友热议。

围观者看待这一状况,心情是复杂的。一方面,不少人认为这个举动很“解气”。这位姑娘“能为自己而活”,是干了自己想干而干不了的事。但另一方面,也有人认为她太冲动了,甚至有点小题大做。不过,不论是哪种立场,都有意无意忽视了这个现象背后的真问题——一边是早已安排好的旅程,一边是公司强势的加班要求,如果员工不愿意加班,除了“一辞了之”,还有正常的解决办法吗?

客观分析,公司遭遇突发状况,要求员工临时补位,这也不算是什么苛刻要求。问题是,既然是加班,相关的权益保护补偿就应该事先说明,不由分说丢出一句“公司大于个人”,要求员工取消旅程,这不仅显示出公司领导情商不够,恐怕也说明该公司的管理文化或多或少有问题。从这个角度说,公司其实是处于被动的、“理屈”的状态,但是在现实中,面对如此“霸道”的公司要求,员工可能恰恰少有商量的空间。这才是员工怒而辞职背后的本质原因。

有不少分析将这一现象的重点放在90后姑娘的身份上,认为“一言不合就辞职”的做派,是属于90后年轻人的特性。比如他们家庭条件相对较好,不必完全为了生存而工作,所以对于自感不公平的公司要求会有更大的反抗能力。在正常语境下,领导直接以“公司大于个人”的理由来要求员工无条件取消旅程回公司加班,员工本可以理直气壮地维权,或者说与公司找到折中的办法,而无须以单方面“不干了”来回应。与其说这是90后的特有表达,不如说是一种长期以来的职场“潜规则”,如司空见惯的加班文化、模糊的公私界限等,在90后这样的“新新人类”面前出现了不适。

当然,也无须夸大这种潜规则与年轻人的冲突感。正如网友所言,这和所属年龄段无关,只和是否已婚、是否有车贷房贷和娃有关,只要未婚有能力的,我觉得都有说这话的硬气。换言之,它的出现其实有相当的偶然性。而这,恰恰又是让人五味杂陈的。按理说,面对公司方面过度的加班要求,在维护自身合理权益的角度,任何员工其实都有权利提出自己的不同意见。可在现实中,碰到这种情况说“不”,要么只能是员工主动选择“撂挑子”,要么是等着被“炒鱿鱼”,这说明劳资双方的正常权利边界并没有得到足够清晰的法律划分。而这样一种困境在当前的劳动权益保障中普遍存在。

不可否认,新生代年轻人由于出生条件和观念的变化,对于现有的职场文化,确实会表现出相对不一样的接纳度。这也让一些职场潜规则的弱化和劳动者权益的保护看到了新的机遇。企业和监管部门也都应该回应这种新的趋势。理想的职场环境中,劳资双方本可以有更多“有话好好说”的空间,不必让劳动者以“不干了”来捍卫自己的权益。如此,企业和个人才能实现真正的共赢。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朱昌俊

编辑:邬璐明-法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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