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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互联网法院发布十大典型案例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编辑:段宇翔 2019-09-25 16:5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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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维

某化妆品公司未经授权使用林志玲形象打广告被判侵权、网友3年内退货率、拒收率超8成被判冻结账户有理……近日,广州互联网法院在成立一周年前夕,筛选、发布十大典型案例,内容涉及网络用户侵犯明星人格权、网络差评引发的互联网名誉权纠纷、人工刷量、网络传销以及网络游戏著作权侵权等各类互联网生态下的新型典型纠纷等。

游戏抄袭、暗刷流量、直播打赏等新型案件呈现多发,这其中涉及网络游戏产生的各种知识产权的法律问题越来越多,特别是著作权案件呈井喷式的状态。侵权频发的背后,也与广东省作为游戏产业大省密不可分。根据产业发展报告数据显示,2018年全球游戏市场的收入规模达到近1349亿美元,中国规模近344亿美元,其中,广东省游戏产业总产值达1811亿元,同比增长8.4%,占全国份额约76.2%。

针对十大典型案例,法院给出了裁判结果,明确裁判理念,为多种网络空间行为提供指引和划定边界,极具规则导向意义。

十大典型案件包括:1.《昆仑墟》诉《灵剑苍穹》等5款游戏侵权索赔500万被驳回,法院认为,整体相似、亦有独创,不构成复制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侵权,可另行主张;

2.广州某贤公司网上商城“拉人头”被认定网络传销,起诉广州市某工商部门,法院一审判决认为,某贤公司的行为模式符合《禁止传销条例》关于传销的规定,工商局的行政处罚合法,驳回某贤公司的请求;

3.网友郑某熬夜上天猫抢购纸尿裤,优惠信息撤销被“放鸽子”,法院一审判决天猫公司向郑某赔偿1元,驳回郑某其他诉讼请求;

4.广州一家化妆及护肤品销售公司未经授权使用林志玲的名字、照片打广告,法院一审判决,该化妆品公司向林志玲赔偿经济损失5万元,并需公开赔礼道歉;

5.网友钱某帮YY拉新用户1.2万多个,按规则应获得红包奖励4万余元,但其提现时被告知违规操作并冻结账户,于是,钱某向法院主张华多公司侵犯其财产权。法院认为“人工刷量”违反诚信不应支持,一审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6.网文作品的作者与某法律咨询公司之间签订阴阳合同。该法律咨询公司又将上述权利转让给了某文化传播公司。该文化传播公司后发现有一微信公众号转载涉案作品,遂将公众号的运营主体告上法院索赔。该文化传播公司后向法院申请撤诉,法院不准并驳回其起诉;

7.作曲家王某称某边检站使用其歌曲做宣传,构成侵权被判赔8万元;

8.宝宝在月子中心得肺炎,夫妻上网给差评被索赔50万,法院认为网络差评应以“不虚构事实、不恶意诋毁”为底线,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9.某网络商城用户的网友3年内退货率、拒收率超8成,网友滥用权利被商城冻结账户,法院判决网络商城按照有效服务条款冻结原告账户,有合同依据,其行为符合合同规定;

10.西瓜视频App大量传播《王者荣耀》游戏视频,法院颁诉中禁令立即停止传播。

据了解,广州互联网法院成立一年以来,通过打造、传播精品案例的方式,为一系列新型典型的网络纠纷树立了裁判规则,维护了网络空间秩序,引导了行业良性竞争和创新发展。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编辑:段宇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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