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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厂老板私刻公章制售假酒销往18个省 被判无期徒刑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作者:刘志月 编辑:邬璐明-法治网 2019-09-18 09: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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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志月

图为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会现场。

私刻公章制售假酒、冒充中国人民解放军301医院糖尿病专科专家销售假药、以“死猪肉”冒充“新鲜羊肉”……

9月17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5起依法严惩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并印发了《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依法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指导意见》。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忠斌说,2016年1月至2019年8月,全省法院共受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一审案件302件573人,已审结269件,判处罪犯488人,涉案食品药品总金额达9564万余元,判处财产刑总金额1.046亿余元,追缴违法犯罪所得1945万余元。

私刻公章制售假酒

李汉雄等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是5起典型案例之一。

2002年6月15日,被告人李汉雄在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南郊柳树淌社区独资成立湖北枝城酒业有限公司,2013年7月26日取得液态法白酒食品生产许可证。

2012年,李汉雄私刻“泸州原池酒厂”“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茅山酒业有限公司”的企业印章各一枚,用于湖北枝城酒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白酒。

李汉雄还安排工作人员用食用酒精、基酒、食品添加剂等原材料与水勾兑,灌装成百年老窖等共60个品种的固态法白酒,并通过糖酒交易会、上门推销等方式销售。

2015年12月30日,随州市曾都区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联合执法中发现湖北枝城酒业有限公司制售假冒白酒,遂联合随州市公安局曾都区分局于当日和次日现场查扣61种假冒伪劣白酒共计17632件、未包装的盛世郎酒1009瓶以及大量包装包材。

审理查明,2012年至2015年,湖北枝城酒业有限公司向全国18个省68个县市销售白酒,金额共计10750397元。

经湖北省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湖北枝城酒业有限公司所生产的白酒均为假冒伪劣产品。

法院判决,被告人李汉雄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7年到10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100万至200万元不等的罚金。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杨志斌说,当前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活动呈现出组织化程度越来越高的特点,在部分危害食药安全犯罪案件中,犯罪分子组成分工明确、结构稳定的犯罪团伙,在有毒有害食品、假劣药品的生产、仓储、营销、运输等环节相互配合,形成产供销一条龙的犯罪链条。

冒充名医销售假药

冒充医疗专家宣传药品疗效等欺诈手段,让不少消费者落入陷阱之中,这是当前制售假药犯罪呈现出的新特点。

湖北高院此次公布了何梦力等14人冒充中国人民解放军301医院糖尿病专科专家销售假药案。

获取全国部分糖尿病患者身份信息后,2017年3月至2018年4月,被告人何梦力从被告人金伟奇等人手中购买假冒吉林省东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监制的假药“糖尿乐”胶囊,销售给全国各地的糖尿病患者。

销售过程中,何梦力给糖尿病患者邮寄免费假药“糖尿乐”胶囊和宣传册,诱导糖尿病患者通过宣传册上虚构的中国人民解放军301医院糖尿病专科的张泽光、陈学礼主任的电话号码进行咨询。

糖尿病患者拨打宣传册上的电话时,位于武汉光谷创业街3栋501工作室的被告人何会秋等人负责接听并记录患者信息。

何会秋等人将信息反馈到武汉市洪山区保利茉莉公馆2栋1901室,由被告人张锐等10人冒充中国人民解放军301医院的张泽光、陈学礼主任,通过电话与糖尿病患者联系,宣传假药“糖尿乐”胶囊疗效。

糖尿病患者同意购买后,张锐等人通过QQ将患者信息反馈到位于湖北省汉川市的仓库。

被告人金伟奇等收到信息后,将假药“糖尿乐”胶囊包装,由汉川通过顺丰快递、德邦物流以货到付款的方式向患者寄送。

法院审理查明,何梦力组织上述被告人向糖尿病患者销售假药“糖尿乐”胶囊金额共计4946920元,并按每月销售假药金额的百分之二十或者按月发放工资的形式向张锐等13名被告人支付销售报酬。

经黄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认定,“糖尿乐”胶囊应按假药论处。

最终,法院以销售假药罪判处被告人何梦力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并处罚金7930080元。其他被告人也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相应数额罚金。

“有的‘挂羊头卖狗肉’,以医药信息咨询等公司为依托,大肆兜售假劣食品药品;有的利用健康讲座、电视购物,大打亲情牌、专家牌、高科技牌,欺诈方式五花八门。”杨志斌说,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劣药品与虚假宣传诈骗、非法传销等多种犯罪活动交织,更具欺骗性、迷惑性、危害性。

“死猪肉”伪装成“新鲜羊肉”

“死猪肉”摇身一变成了“新鲜羊肉”,湖北高院公布的郑启虎等人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令人震惊。

2012年至2016年期间,被告人郑启虎以亲戚、朋友等关系为纽带,发展形成了以其为核心,相对固定的生产、销售死猪肉的十余人犯罪团伙,从湖北省仙桃市、枝江市、荆州市荆州区等地低价购入死因不明的猪进行屠宰加工,将死猪肉伪装成新鲜“羊肉”,销售到荆州市公安县、江陵县、沙市区、洪湖市及天门市、仙桃市、广水市等地,谋取非法利益。

经湖北荆松会计师事务所鉴证:郑启虎等人两年累计收购死猪金额10.6035万元,加工死猪肉约1.6182万斤,销售金额21.0369万元,获取销售毛利10.4334万元。

最终,郑启虎因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5个月,并处罚金43万元;其他9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到1年5个月不等刑期,并处相应数额罚金。

湖北高院还公布了谢维荣等人利用淘宝网上销售假药案和周长生等人用甲醛浸泡牛肚等进行销售的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张忠斌说,湖北法院将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审判工作从政策法律适用、审判力量建设、审判职能延伸等方面提出要求、加强指导,不断强化全省法院对食品药品安全的司法保障力度。

法制网武汉9月17日电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作者:刘志月

编辑:邬璐明-法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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