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讯 记者 战海峰 通讯员 向存丹 肖志涓 为牟取非法利益,赵峰、陈永强等人成立公司,利用电话或微信等销售保健品实施诈骗犯罪,共骗取多名被害人人民币5600余万元。9月10日,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赵峰、陈永强等33人诈骗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赵峰、陈永强等33人有期徒刑十四年至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50万元至1万元不等。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4年8月-2017年8月,被告人赵峰、陈永强等人陆续在重庆、广州、漳州等地,以成立多个健康管理公司为平台,招聘销售人员, 通过电话或微信,使用统一编造的话术模板,针对具有不同疾病的不特定中老年人,冒充中医专家、医生或者健康中心工作人员等具有专业医学知识人员,为受害人诊治开药,其间虚构或夸大受害人所患疾病的严重性,如不使用所售产品就会病情恶化甚至死亡,或者虚构受害人无论患有何种疾病都能被其所售的产品治愈,从而高价销售温补气血口服液、白黎芦醇、慈苓安膏滋等保健产品,骗取多名被害人共计5615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被告人采取公司化运作方式行骗,公司内部层级关系明确,组织形式严密。公司人员采用统一的话术模板,虚构中医专家、医生等权威身份,夸大产品疗效,引诱被害人花高价购买产品,应认定为公司化运营的诈骗犯罪集团。赵峰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根据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及犯罪事实、情节、性质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随着国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升,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健康,特别是体质较差的老年人。犯罪分子往往利用这一群体关心健康、担心疾病的心理,以电话或微信推销保健品的方式诈骗财物的案例十分常见。
广大人民群众需提高辨别能力,增强安全防范意识,不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和微信,不轻易购买网络推销的商品。尤其是广大中老年人,在认知、理解、接触新鲜事物方面存在不足,更容易成为诈骗分子骗取信任、钱财的对象。本案中,中老年被害人就占了绝大多数。
在此也提醒年轻人,作为子女,不仅要帮助家中老人正确认识保健品的作用,也要花时间多关心陪伴老人,充实老人的精神世界,防止有心人利用老人渴求健康和亲情的心理,打着关心老人的幌子,将罪恶之手伸向老人一生攒下的养老钱。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作者:战海峰
编辑:邬璐明-法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