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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国歌尊严提升公民国家观念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编辑:段宇翔 2019-09-17 11:0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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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 朱宁宁

1989年,中国首次东南极考察建立中山站,升旗仪式上国歌奏响的瞬间,所有人热泪盈眶,流下的眼泪在下巴结成了冰霜;2011年,利比亚时局动荡,丢失护照的海外游子靠唱国歌自证身份,得以乘坐专机回到中国。落地后,有人跪地深情亲吻祖国土地,那一幕成为经典。关于国歌,总有很多故事让人激动不已。

国歌是家国情怀的重要内容。从战争年代到和平建设时期,从百废待兴到走向复兴,《义勇军进行曲》始终有着无可替代的感召力和凝聚力,激励着所有中华儿女唱响、唱好这首最庄严、最神圣的巍巍大国之歌。

自1954年新中国颁布第一部宪法以来,宪法文本中,国旗、国徽、首都独占一章。直到2004年修宪,国歌的宪法地位才得以确认。与此同时,在日常生活中,国歌演奏时缺乏敬意,唱国歌时打闹嬉笑交头接耳,甚至在私人婚丧庆悼和商业活动等场合奏唱国歌;将国歌作为手机铃声、游戏背景音乐,恶意篡改国歌词曲等等,不尊重国歌、滥用国歌、国歌演奏错误的情况也时有发生。

2017年10月1日起,国歌法正式施行。国歌法对国歌奏唱方式、使用、传承等作出明确规范。自此,对国歌的保护有了法律保障。

“国歌是国家的第一声音,有关国歌的使用非常有必要提升到法律层面。”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张翔告诉《法制日报》记者,为国歌单独立法,是对2004年确立国歌宪法地位的进一步深化。规范国歌奏唱、播放和使用,既是落实宪法规定的具体举措,也是维护国歌尊严的必然要求。

立法进程伴随争议

尽管为国歌立法的呼声由来已久,但是直到2017年,转机才真正出现。当年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计划中,国歌法赫然在列。

2017年4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举行国歌法专题座谈,邀请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义勇军进行曲》立法问题进行协商,给出了国歌法的时间表和路线图。6月22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首次审议国歌法草案,标志着我国国歌立法进入关键阶段。两个月后,8月28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国歌法草案二次审议稿提请审议,并最终于9月1日获表决通过。

虽然从起草到表决通过,国歌法整个立法过程时间并不长,但是其中一些争议也伴随始终。张翔对国歌法草案审议过程中关于“抚胸礼”的争议记忆犹新。

据介绍,国歌法草案中曾规定,举行升国旗奏唱国歌时,在场人员应当面向国旗,着制式服装的现役军人、人民武装警察、人民警察等人员行举手礼,其他人员行注目礼。由此引发出的一个争论是,现实中,最为常见的就是有些运动员在赛前奏国歌和颁奖奏国歌时会有行“抚胸礼”的情况。那是否立法以后就不可以行抚胸礼了?还有意见认为,抚胸礼是来自外国的礼仪,中国不应该采纳。

“抚胸礼是人民群众特别是一些影响巨大的文体明星创造的表达爱国热情的方式。在人们的印象中,抚胸礼是一种比垂手肃立更为强烈的表达爱国热情的方式。立法应当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尊重并吸纳现实中影响大、反响好的做法。至于说这一礼节模仿外国,因而不应照搬,更是不值一驳的论点。”张翔说。

在张翔看来,规定国家象征的法律应该是充满温情的,表达国家和民众共同情感的,而不应该给人生硬、强制、禁止等消极的情绪感受。“如果国歌法僵硬地规定除特定人员行举手礼之外,普通人只能行注目礼,就会给人这种感觉。”

最终,国歌法在此问题上采用了“奏唱国歌时,在场人员应当肃立,举止庄重,不得有不尊重国歌的行为”,用这种比较柔性和包容的规定,消除了争议。

聚焦国歌标准问题

国歌法的条文并不多,只有16条,但明确了许多关于国歌规范的焦点问题。这其中,最重要的就是确立了国歌歌词和曲谱的统一版本。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新中国国歌经历了几次变动。1949年《义勇军进行曲》被确定为代国歌;1978年《义勇军进行曲》被重新填词;1982年撤销1978年版本,恢复原始版本;2004年正式将《义勇军进行曲》作为国歌写入宪法。虽然1982年通过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的决议》发布了国歌的曲谱(旋律谱),但长期以来,有关部门并未发布标明配器、奏唱速度和力度的国歌标准曲谱,也未发布用于播放的国歌官方录音版本,导致国歌演奏存在不规范现象。

2014年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并实施了《关于规范国歌奏唱礼仪的实施意见》,首次对国歌奏唱的场合、礼仪和宣传教育作出规定。但这些规定远远不够。由于国歌版本标准不一,正式出版的国歌曲谱版本有10多种,却没有明确统一的标准曲谱,所以人们经常会听到有明显错误的《义勇军进行曲》。

“这是对国歌的不尊重,与国歌的神圣尊严极不相符。”十一、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解放军军乐团原团长于海曾连续十年为国歌立法提案,坚持不懈地呼吁为国歌立法。多年来,于海自费几十万元把历史上所有版本的国歌录制了唱片、整理了乐谱,就是希望能帮助人们正确奏唱国歌、了解国歌的内涵。

国歌立法专门对国歌歌词和曲谱的统一版本作出规定,奏唱国歌应当使用国歌标准演奏曲谱或者国歌官方录音版本,由国务院确定的部门组织审定、录制,并在中国人大网和中国政府网上发布。

“这很重要。国歌有84个字,37小节,奏唱46秒,一点儿错都不应该有。”于海说。

列入爱国教育内容

2017年,一段视频红遍网络,无数网友为之动容:一所小学内,孩子们三三两两经过操场走向教室,当熟悉的国歌声响起,校园里的所有孩子都自发停下脚步肃立,向国旗行注目礼。

但在国歌立法之前,一个不容忽视的现象是,很多青少年对国歌并不熟悉。于海在对大学生的一次调查中就发现,能将国歌歌词全部写对的人数只占两成左右。在对小学生的一次调查问卷中,竟有学生回答中国国歌的作曲者是贝多芬,这让他感到国歌立法刻不容缓。

国歌法明确将国歌纳入中小学教育。中小学应当将国歌作为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内容,组织学生学唱国歌,教育学生了解国歌的历史和精神内涵、遵守国歌奏唱礼仪。

此外,国歌法明确规定应当奏唱国歌的九类场合,还规定,奏唱国歌时,在场人员应当肃立,举止庄重,不得有不尊重国歌的行为;国歌不得用于或者变相用于商标、商业广告,不得在私人丧事活动等不适宜的场合使用,不得作为公共场所的背景音乐等。为鼓励和提倡公民和组织奏唱国歌,激发爱国主义热情,还规定,国家鼓励公民和组织在适宜的场合奏唱国歌,表达爱国情感。

针对侮辱国歌的违法行为,国歌法进一步明确了法律责任,规定:在公共场合,故意篡改国歌歌词、曲谱,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国歌的,由公安机关处以警告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每一次听或者唱国歌的经验,都应该有助于促进个人的共同体认同。”张翔认为,国歌与其他国家象征一样,凝聚了国民对国家的情感,寄托着国民的爱国热情。国歌立法的重要意义即在于,通过法律来维护国民对国家的正面情感,促进个人对国家的自觉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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