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 曹天健
8月20日,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德州市原副市长商怀君受贿案,对被告人商怀君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扣押赃款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上缴国库。被告人商怀君当庭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
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至2018年,被告人商怀君在担任德州市卫生局副局长、德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德州市副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13个单位和个人在疫苗销售、工程承揽、项目合作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493.6374万元。
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商怀君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构成受贿罪,且数额特别巨大。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不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具有坦白情节,可依法对其从轻处罚。被告人商怀君积极退缴全部赃款,认罪悔罪,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综上,根据被告人商怀君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据悉,自2012年1月至2017年1月,商怀君在疫苗销售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23次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371万余元,占受贿总额的75%。
商怀君,1965年5月生,1986年从滨州医学院毕业后,在德州市宁津县人民医院工作,历任主治医师、副主任、副院长等职。1998年,商怀君任宁津县副县长,后调任临邑县副县长。2008年,商怀君调任德州市卫生局副局长。2011年,商怀君任德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担任该职近5年。期间于2012年任德州市政协副主席,并担任农工民主党德州市委主委。2017年,商怀君出任德州市副市长。
商怀君供述,其在担任疾控中心主任后,某生物科技公司副总经理冯某多次拜访。2012年8月,冯某再次表示,如能帮忙促进公司代理疫苗的销售,可以给其本人好处费,同时提出了回扣比例。后来,在商怀君授意下,该公司代理疫苗的种类和数量均得到增加。冯在证言中证实,他每次都是按约定比例,及时将回扣款送到商怀君手上。商怀君承认,自己手握全市疫苗计划审批权,用哪家疫苗、用多少数量,均由自己决定。
2018年11月,商怀君被查,今年1月被“双开”,通报显示,商怀君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金;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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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邬璐明-法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