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司法部启动告知承诺试点 踏上便民新征程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作者:张维 编辑:邬璐明-法治网 2019-08-09 09:12:09
时刻新闻
—分享—

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维

“减证便民”行动正在全国各地持续开展。

近期,从中央各部委到地方各级政府,或公布了已取消的证明事项,或正在就拟保留的证明事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或对证明事项的办理实现更大便利化,或正在积极试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法制日报》记者日前从司法部获悉,司法部将继续发挥“群众批评——证明事项清理投诉监督平台”的监督“窗口”作用。司法部目前已升级该平台,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开通直接受理投诉建议平台管理员帐号,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受理转办本地区投诉建议。司法部还将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典型案例评选活动,以发挥典型示范效应。

数百项证明事项清零

迁个户口,曾几何时也算一个大工程了。准备各种证明材料,来来回回跑多少趟,怎么着都得几天吧。

浙江省台州市的蔡女士就是这么想的。婆婆把家里的房子卖了,想要搬到儿子这里与他们一起居住,这就需要迁户口了。蔡女士心想,一定要拿出充足的时间把这件事办好。

这一天一大早,蔡女士就来到了台州市椒江区行政服务中心。不过,事情的发展有点出乎意料。

原以为的漫漫征途居然在她开始办理后的第七分钟就戛然而止了,不,确切地说,是圆满完成了。“真是很惊喜!我就给工作人员出示了自己的身份证,这个事居然就成了!”在蔡女士的经验中,“到村(社)开具亲属关系证明,就少不了跑几趟吧”。

原来,工作人员通过公安内部信息核查,当即就可查询到蔡女士和婆婆的亲属关系,当场办结户口迁移事项,用时仅仅7分钟。

事项办理跑出“7分钟”的超速度,这是当地全面创建“无证明城市”的一个缩影。2018年11月,台州市提出全面创建“无证明城市”。同年12月21日,椒江区政府召开创建“无证明城市”部署动员会,动员全区各级各部门自我加压、刀刃向内、自我革命,全力推进“无证明城市”创建工作。

到今年4月1日,椒江区“取消清单”面世,明确695项证明将全部“清零”,椒江区提前迎来“无证明时代”。椒江区同时打通“数据共享、部门核查、个人承诺”三条路径,并开设11个“无证明”服务专窗,实现街道(镇)全覆盖,用“数据快跑、部门多跑”,实现“群众零跑”。

据统计,创建“无证明城市”后,椒江区所辖9个街道(镇)预计一年可减少证明材料1万余件,203个行政村可减少万余件,57个社区可减少2万余件;通过数据共享、部门核查、个人承诺等捷径实现快速办理。

无证明的好处,不仅仅在于有效破解“繁琐证明来回折腾企业和群众”问题,更在于推动了政务服务和营商环境优化。与台州相邻的金华市就发现,“无证明化”改革倒逼了政府职能转变,从便民开始,由“便、利、简”向“放、管、服”推进,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据了解,按照近几年涉证明事项办件量测算,改革后每年金华市可少开证明约300万件。在2729项证明事项中,改革后即办件、半小时办结件分别占总数的68.9%、7%。以企业开办“零见面”改革为例,所需材料由改革前17份减至6份,审批时限从原来承诺5个工作日压缩为1个工作日,全年最多可为企业节约开办成本3000多万元。

证明事项能减尽减

在减证便民正当时的今天,不止是地方政府,中央部委也在紧锣密鼓地推进相关工作。

今年3月底,民政部取消24个证明事项。这些证明事项包括申请设立社会福利机构提交的证明材料、申请设立养老机构提交的证明材料、申请低保提交的未享受低保的证明材料、申请人申请补领收养登记证、解除收养关系证明时提交的收养登记或解除登记的查档证明等。

5月,自然资源部决定取消14项证明事项,包括合资、合作企业申请测绘资质时,需要提交的中方控股的证明文件;申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资质时,需要提交的近五年内无安全、质量事故证明;初次申请测绘资质,需要提交法定代表人的简历及任命或者聘任文件;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需要提交互换双方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材料,即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人身份证明等。

除了大量取消证明事项外,对于拟保留的证明事项,各部委和地方也特别慎重。国家卫生健康委近日公布《卫生健康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拟保留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本着能减尽减、便民利企的原则,大幅度取消由卫生健康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的同时,国家卫生健康委同时提出“坚持守住人民健康底线的目标,将事关公众健康、医疗卫生和公共安全,在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和行政给付过程中确有必要,且目前尚无法实现全面有效信息共享核查的证明事项,统一列入《目录》”。

而对于拟保留的这些证明事项,国家卫生健康委表明了其开放态度:《目录》将实行动态管理,随着政府部门间信息共享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推进,逐步减少需行政相对人提供的证明事项。

商务部在拟保留证明事项中同样审慎,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近日,商务部就《商务部规章、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拟保留目录》再次公开征求意见。这种反复征求意见的做法,足见部委对减证便民的重视。

公安部则在近日宣布逐步实现公安政务服务事项“全国通办”“一门通办”“一网通办”“一次性办”,推行户口迁移“一站式”办理,推进交通违法异地处理等。

告知承诺制启动试点

减证便民的成效明显。

据司法部统计,截至2019年4月底,各地区、各部门共取消证明事项13000多项,其中,各地区取消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证明事项400多项、地方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11000多项、无依据的500多项;各部门取消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1100多项。

在前一阶段取得既定成果的基础上,减证便民再踏新征程,一个引人注目的动向是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的启动。今年5月,经国务院同意,司法部印发了《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按照通知,天津、河北等13个省(市)和公安部、司法部等5个国务院部门将进行告知承诺制试点,旨在推动形成标准公开、规则公平、预期合理、各负其责、信用监管的治理模式,进一步从制度层面解决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

近日,辽宁省召开全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印发试点工作方案,部署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上海市司法局、上海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上海市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上海自7月10日起在浦东、长宁两区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在试点区域内对“无违规经销假劣药品证明”“孤儿父母死亡证明”等21项证明事项实施告知承诺制,涉及市场监管、民政、教育、司法、卫生健康、公安等6个部门。以“律师事务所申请年度检查考核”为例,采用告知承诺制后,对于原需提交的7项证明,律所只需书面承诺符合相关法律要求就可办理该事项。

广东省司法厅于6月制定印发《广东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从6月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申请法律援助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等问题。试点单位为省、市、县三级法律援助机构以及履行法律援助申请受理职责的法律援助工作站(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试点事项包括公民在申请法律援助时应当提交的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证明、低收入困难家庭证明等18个证明事项。如果申请人书面承诺符合法律援助的条件、并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法律援助机构就依据申请人书面承诺予以受理。

在实行告知承诺的同时,试点单位加强了申请人承诺后的事中、事后监管。例如,上海规定,试点单位要通过市“一网通办”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部门间行政协助、部门内部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的承诺内容予以核实。申请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办理有关事项的,行政机关将依法撤销相关决定、给予行政处罚;更重要的是,申请人失信行为信息将纳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目录,依法承担相应的失信后果。

天津市制定《政务服务诚信档案管理办法(试行)》,根据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要求,在该市“政务服务运行与监察考核系统”中增加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办理系统,并完善了政务服务诚信档案系统。申请人承诺内容与实际不符、提供虚假承诺的,依法撤销相关决定,同时纳入政务服务诚信档案“黑名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开展联合惩戒。

对于下一步的证明事项清理工作,据司法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徐志群副局长介绍,司法部已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在做好清理工作的基础上及时公布、动态调整证明事项清单,防止边减边增、明减暗增。

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在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布本地区设定的证明事项取消和保留清单。各部门拟保留的证明事项,要进一步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对社会公众意见较大的证明事项,要尽最大可能予以取消,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创业;各部门拟保留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要经国务院批准后,在各部门网站集中公布。依法保留的证明事项,要逐项列明设定依据、开具单位、办事指南等。

证明清理工作与立法紧密相连。司法部在通知中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同步修改、解释或者废止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需要修改、解释或者废止地方性法规的,按法定程序提请地方人大常务会决定。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作者:张维

编辑:邬璐明-法治网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普法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