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北京3月24日讯 记者郄建荣 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将进一步规范。为此,生态环境部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适用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日前,《意见》已获该部常务会议通过。同时,生态环境部严格会议计划和发文指标总量控制,要求实现全年会议压减30%,发文削减三分之一。
生态环境部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对规范行政执法提出明确要求。出台《意见》,对指导和督促地方生态环境部门进一步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提高行政执法效能、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生态环境部要求,坚持宽严相济、过罚相当的原则,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既对严重违法企业严惩重罚,又鼓励和引导企业即时改正轻微违法行为。
生态环境部要求,不断优化执法方式,重视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加强对企业的帮扶指导。要做好《意见》的宣传解读,提高地方执法部门对规范适用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重要性的认识,增进企业和社会公众的理解,营造有利于环境执法的良好氛围。要加强培训和指导,帮助一线执法人员精准掌握制定裁量基准的原则和方法,各省级生态环境部门要按时完成本地区自由裁量基准的制定或修订工作。
“要始终坚持开必要的会,发必要的文,开管用的会,发管用的文,绝不搞各种变通、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绝不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生态环境部提出,要严格会议管理,严禁随意提高会议规格、扩大会议规模,提倡各司局之间调剂共享会议指标或者开视频会议。
生态环境部提出,严格计划外会议管理,实行增一减一,不允许突破会议指标总数。要注重提高会议实效,会前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做好意见沟通,会上不搞照本宣科,不搞泛泛表态,会后认真抓好会议部署落实。同时,鼓励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点对点、面对面交流和电话沟通等多种创新方式,替代开会。要明确发文依据,严格履行发文程序,加强发文审核把关,切实提高办文质量和实效。此外,还要严肃会议纪律,强化会议经费管理监督检查。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作者:郄建荣
编辑:段宇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