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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职人员上“老赖榜” 保靖法院司法拘留不手软

作者:邬璐明 编辑:redcloud 2018-07-19 08:4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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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湖南客户端7月18日讯(通讯员 田娇 彭正友)7月6日,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保靖县人民法院,对一名长期不履行还款义务的公职“老赖”进行了司法拘留。

  案件原由

  2017年9月30日,保靖法院受理了一起民间借款纠纷案,经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作为公职人员的被告钱某,于2018年1月31日前还清原告王某5000元欠款。因逾期未还,王某遂向保靖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执行

  2018年3月19日,该案正式进入执行程序,法院执行干警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告知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4月19日,钱某仍未履行还款义务,为了保障申请执行人的权益,保靖法院向湖南省保靖县农村商业银行申请冻结被执行人的账户,但此举并没有引起被执行人的重视。

  5月11日,在执行干警的多次责令下,钱某仍拒绝履行义务,保靖法院决定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发出限制高消费令,要求其5月16日17时30分之前履行法律文书上的义务。

  6月15日,保靖法院再次将钱某传至该执行局办公室询问,钱某以经济困难为由再次拖延要求宽限几天,执行法官告知其6月底若未履行还款义务,将采取强制措施。月底还款日期到后,被执行人居然玩起了“躲猫猫”。

  7月6日,经过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保靖法院执行干警主动出击,一早到其单位蹲守。下午,执行干警终于等到前来单位开会的钱某,当场以没有按照法律文书履行义务、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执行、严重妨害执行工作为由,向其宣读了执行拘留决定书。抱有侥幸心理的被执行人钱某,没有想到作为公职人员的自己真的被拘留,这才认识到事态严重性,并立即承认错误。7月8日,被执行人钱某将欠款5000元还清,法院提前解除对钱某的拘留,案件到此执结完毕。

执法干警押送被执行人钱某去拘留所现场

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钱某宣读决定书现场

  作为一名公职人员,理当在各个方面率先垂范,成为整个社会诚信建设的引领者,而不应破坏诚信建设,挑战法律底线。保靖法院公正司法、重拳出击,对待公职“老赖”绝不手软,坚决维护法律威严。

作者:邬璐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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