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南客户端7月6日讯(通讯员 张宇开 彭志友)因拖延执行,6月25日,被执行人向某、伍某琦夫妇的房产被依法拍卖,以50.82万元成功拍卖,同案被执行人龙某春于2018年6月27日被司法拘留15日。
2017年7月,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提级执行申请执行人张某晓与被执行人湘西自治州鼎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向某、伍某琦、钟某、邓某、石某武、龙某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由于几被执行人多为公职人员,抵押的房产分别位于长沙市、张家界市和花垣县,且存在权属争议,为核实真实情况,该院执行法官多次赴三地调查取证,做被执行人思想工作,但被执行人向某、伍某琦、钟某、邓某、石某武、龙某春总以各种借口拖延执行。为依法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该院查封了被执行人向某、伍某琦、钟某、邓某、龙某春的抵押房产,启动了对抵押房产的评估拍卖程序。
其中,被执行人向某、伍某琦夫妇为吉首大学教授,2018年6月1日,该院向向某、伍某琦夫妇下达了腾房通知,其被查封的房产位于吉首大学张家界校区,经过评估价值为50.82万元。
6月25日,湘西州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房产实施网络拍卖,以50.82万元成功拍卖。被执人钟某、邓某夫妇被查封的房产位于长沙市天心区,因长沙市天心区法院执行的债权人对该房产享有抵押优先受偿权,该院依法将该房产移交给长沙市天心区法院处置。2018年5月4日,该院向被执行人龙某春下达了腾房通知,但龙某春作为花垣县某单位的公职人员,对法院的腾房通知置若罔闻,拒不腾空房屋和交出房屋钥匙。6月27日,该院对龙某春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7月3日,对龙某春实施司法拘留。
今年以来,湘西州中级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安排部署,带领全州两级法院积极推动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凝聚执行工作合力,出重拳,破坚冰,上半年,全州两级法院共受理执行实施案件4442件,执结2868件,结案标的总金额9.72亿元,实际到位总金额4.22亿元。
作者:邬璐明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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