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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州法院:失信“黑名单”显法威 惧当“老赖”火速还款

作者:邬璐明 编辑:redcloud 2018-06-26 16: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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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某林,我是靖州法院的执行法官,你与黄某元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立案执行,如你不及时履行还款义务的话,我们将依法将你列入‘老赖’黑名单。”

  “法官同志,我明天就来还款,请不要将我列入‘老赖’黑名单!”

  5月16日,被执行人许某林依约来到靖州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将7000元执行款交付到执行法官手中。

  2013年11月至2014年1月期间,黄某元分四次卖给被执行人许某林四车钢筋,共计货款38155元。在黄某元的催要下,许某林支付了部分货款,尚欠31155元迟迟未支付,黄某元索要无果后遂诉至靖州县人民法院。经承办法官调解,双方达成协议。黄某元自愿放弃部分欠款,许某林则应在2018年4月25日、7月31日、11月30日前分别支付1万元、1万元、8000元给黄某元。谁料许某林在支付了3000元后又杳无音信,黄某元无奈之下只好申请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联系许某林,于是出现了上文的对话。许某林表示,今后将按照协议约定的内容,按期偿还所欠货款,只求不上黑名单。

  据了解,靖州法院为全力破解执行难题,切实打赢决战决胜执行难战役,推动诚信社会的构建,加大协调力度,形成联动格局,积极助推联合惩戒机制平台的建立;持续发力曝光“老赖”,依法打击拒执犯罪,不断加大司法惩戒力度和执行威慑力,迅速掀起了强大的执行声势,进一步压缩“老赖”生存空间,迫使“老赖”履行义务,坚决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作者:邬璐明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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