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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市司法局:围绕新征程 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

来源:法治湖南网 编辑:段宇翔 2018-03-30 12:3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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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治湖南网讯(通讯员 易小刚)“七五”普法以来,洪江市提高认识、保障到位、部门联动、多措并举,建立普法新常态,推进全市“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出实效。

  一、提高认识,建章立制,确保“谁执法谁普法”工作顺利进行。为全面抓好“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市里成立了以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市委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为组长、各职能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谁执法谁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领导小组及相关成员部门的工作职责,使“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做到有规可依,有章可循。2017年11月,市委办、市政府办出台了《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明确各部门普法主体地位,全面开展“法治洪江”建设活动,健全普法责任清单和“以案释法”制度,将“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各部门年度工作考核体系,对责任不落实、普法工作目标未完成的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同时,为确保“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的落实,财政每年拨付专款用于此项工作的开展。

  二、立足岗位、部门联动,实现部门“谁执法谁普法”常态化。坚持将专业普法与部门本职工作相衔接,以“八进八创”为抓手,打造市民法律讲堂、新政讲堂、交通安全教育基地、禁毒教育基地等专业型阵地。在做好日常宣传常规性普法的同时,紧扣关键节点,深入开展3·15反家暴、5·1守护劳动者、6·26禁毒、12·4国家宪法日等活动。

  在此基础上,建立了一系列的普法宣传新常态。

  一是建立“普法赶集”常态。由市委政法委、市委法治办牵头,组织市政法系统各家,利用乡镇赶集日,摆摊设点,开展“普法赶集”、“法律进市场”和“警灯闪烁”活动。“普法赶集”宣传的内容涉及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等政法系统各部门的职能、便民利民措施、便民利民电话、农村常见矛盾纠纷化解、防盗、防骗、防火、禁毒、如何正确回答民调提问以及关注“平安新洪江”公众微信号等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法律法规和内容。通过“普法赶集”活动的法治宣传,市民公众安全感普遍提升,洪江市综治民调排名连年上升,营造了政通人和的良好环境。

  二是建立农村党员法治教育常态。每年的党员冬春培训及“七一”党员大会,市普法讲师团组织成员,到各乡(镇)巡回开展法治讲座,突出宣讲《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婚姻法》《人民调解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跟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并结合洪江市实际发生的法律案例进行剖析讲解,以案释法;并现场解答党员提出的疑难法律问题。“七五”普法以来,累计开展农村党员法治讲座70场次,受教育农村党员7000人次,赠送法治宣传资料7000余份(册),赠送法治宣传围裙7000余条,现场解答法律咨询500余人次,在广大农村党员与村支两委干部中营造了浓厚的学法用法氛围,提高了广大农村党员与村支两委干部的法治意识,增强了广大农村党员与村支两委干部依法理性表达诉求的能力。

  三是建立了“法律扶贫”常态。以“服务贫困群众,维护贫困群众合法权益”为主题,进村入户,讲解法律知识和发放宣传资料,赠送“法律明白人”普法读本,使群众认识到只有懂法守法才能脱贫致富。鼓励他们用法律解决纠纷,以法律途径合理表达诉求,杜绝因为违法而导致贫困。引导他们树立自力更生、勤劳致富的观念,增强脱贫致富的信心和决心。推进实施“法律顾问全覆盖”工程,为贫困村及村办企业义务配备业务精、素质高的法律专业担任法律顾问,免费为其提供各类法律服务。开辟贫困群众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把更多贫困人口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做到应援尽援,打通法律援助“最后一公里”。在贫困地区开展“法治体检”、加强贫困地区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组织开展常态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为贫困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员脱贫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四是建立了村支两委换届前后的法治宣讲常态。换届前,组织乡镇司法所利用换届选举选民登记期间,深入辖区各村(居),开展《宪法》《选举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与换届选举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引导选民正确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杜绝贿选、暗箱操作等非正常情况的发生,为村级“两委”换届营造一个依法选举的良好氛围。围绕换届选举过程中出现的法律问题,组织全体司法员、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律师主动提供法律服务,并受邀见证、监督选举过程,为换届选举当好参谋。以“八创八进”活动为契机,开展地毯式的矛盾纠纷排查,对排查出来的可能影响换届选举工作的问题,及时介入,有效调处,力争将矛盾化解在萌芽阶段,为换届选举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换届后,市委组织部、市委法治办、市委党校相互配合,对新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开展履新法治第一课。市纪委领导结合村(社区)工作实际,就基层党风廉洁建设进行了专题辅导,以各类违纪违法案例警示、告诫各位新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要看清形势、心中有数,正视问题、警醒起来,既要干事、又要干净,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严守自律关,做合格的基层干部。市司法局、市610办、市财政局分别派员,以身边事、市内事等典型案例为基础,层层分解,查因找源,为履新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带去了矛盾纠纷化解、防反邪教危害、做好村级财务管理等法律法规知识。对履新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进行法治第一课,对其在今后的工作中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大局意识,严守法纪底线,依法依规履职起到重要作用。

  三、创新形式、多措并举,建立“洪江”特色普法新格局。构建立体法治文化建设体系。在市治黔城绿色长廊和世纪广场打造法治文化广场和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在国道、省道、县道等沿线形成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廉政法律法规法治宣传长廊;在司法机关及格行政执法机关设立与本单位职能相关的法治宣传栏、法律咨询台;在乡镇、村(社区)设立法律、政策宣传栏;并利用各村社区“乡村舞台”普遍开展“送法下乡”系列法治文艺汇演。推行“互联网+普法”模式,在市电视台开设“平安和谐新洪江”普法专栏,利用“村村响”广播开播“普法在线”栏目,使广大群众足不出户,就可以得到很好的法治教育。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交管中心等开通法治宣传微信、微薄,借用新型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

  四、着力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抓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学法考法工作。

  一是建立党委(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市委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每年制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将法律法规学习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方面,明确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党委(组)中心组每年安排集中法律学习不少于2次。市委宣传部将法律法规学习作为每年《全市干部理论学习意见》的重点学习内容。

  二是建立了政府常务会议前学法制度。由市政府法制办统筹协调安排,确定法治学习的时间和内容,每期安排在会议正式开始前半小时,由法律专家或者资深律师授课,每年市政府常务会议前学法不少于4次。

  三是开展领导干部专题法治讲座。紧扣洪江市发展战略,结合新法颁布、经济发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经常性开展专题法治讲座,学习法律法规。结合年度无纸化普法学习和考试,确定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每年学法不少于40课时,要求学习要有记录,学法后要有学法心得体会。

  四是健全处级干部年度集中学法用法考试制度。多年来,洪江市处级干部按照怀化市的统一部署和安排,每年定时参加市委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组织的年度集中学法用法考试,学法考试成绩较为突出,深得怀化市考委会的肯定。

  五是“七五”以来,根据省委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的安排,洪江市各级各部门均在“如法网”开展无纸化学法考法。每年科级及科级以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按时参加电脑无纸化年度学法和考试。历年来,洪江市各级各部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无纸化学法率、考试参加率、学法及考试成绩合格率都达到优秀等次。

  六是严把年度学法和考试奖惩关。2011以来,洪江市率先实施年度学法分类考核评估机制,对参加年度学法考法的机关单位按照一、二、三及不合格四个等次进行分类评估通报,获得一、二、三类的单位,年终该单位可以按照规定对本单位干部职工实施一定金额的奖励;对于不合格类的单位,取消该单位当年综治维稳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评先评优资格;对于个人无故缺考或者补考不及格者,年度人事考核考核不得评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

来源:法治湖南网

编辑:段宇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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