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坚持“放管服”改革思路,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行业自律意识,规范行业行为。
二是引导律师参与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律师群体在化解纠纷、维护稳定中具有独特优势,作为第三方参与化解重大疑难纠纷效果显著,通过搭建平台、健全机制、规范管理,主导、推动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化解,厘清诉求,将矛盾导入相应法律渠道。
三是引导律师参与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协调、组织和引导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乡镇党政机关、规模企业、事业单位、村居(社区)法律顾问,推动法律顾问制度落实。
四是加强行业党的建设。加强法律服务行业基层党组织建设,探索发挥党组织作用的新途径新方法,增强党组织在法律工作队伍中的影响力和号召力,引导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自觉参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来源:法治湖南网
编辑:段宇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