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处失信、处处受约”
4类公共资源交易失信行为将被联合惩戒
华声在线11月19日讯(湖南日报记者 陈淦璋)记者从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与省招标投标协会近日召开的加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诚信建设工作座谈会获悉,我省着力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约”联合惩戒长效机制,经省政府同意,由省发改委和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出台《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指出,在我省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药品、医用设备和医用耗材采购,国有产权交易,水资源、矿产资源、土地资源交易等领域的失信行为均适用该《办法》。
《办法》所称4类公共资源交易失信行为指:经我省各级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认定的违法违规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或列为失信行为黑名单的;被司法机关依法认定有行贿、受贿、串通投标等有关犯罪行为的;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人民法院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的;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依法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党组书记、主任刘山说,对依法列入失信名单的当事人或主体将采取限制措施,包括限制失信行为当事人的投标活动、取消失信行为当事人在财政部门享受财政补贴资格、引导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对严重失信主体提高贷款利率或限制贷款、将失信行为当事人列入税收管理重点监控对象等。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陈淦璋
编辑:邬璐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