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记者徐鹏 □法制网通讯员王蓉蓉
汶川地震,举国哀痛。如何重振灾区经济、让受灾群众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牵动着中央和全国人民的心。为了实现这一期望,山东省政府组织多部门成立援川办公室,并在当地设立援川前线工作指挥部,对灾区进行对口援建;同时出台多项政策,不断加大支援力度。
谁曾想,有一名“援建者”,竟会在重建灾区的钱款上打起主意。这名“援建者”,就是时任山东省援川指挥部园区建设组副组长张敏。由于作案时期特殊,且嫌疑人作案手法隐蔽,给案件的侦破带来极大困难。近日,《法制日报》记者采访了相关办案人员,了解到这起案件的侦办详情。
贪渎并查
2015年4月,山东省纪委向山东省人民检察院移交一条案件线索。在公安机关侦办的一起涉嫌诈骗案件中,一个名叫杨英能的人伙同援川指挥部建设组副组长张敏,利用张敏的职务之便,套取援川建设资金1000余万元;杨还极有可能向张敏巨额行贿,建议深查。
同月,山东省检察院将线索逐级移交至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
“根据有关规定,对渎职犯罪背后的贪贿犯罪,反渎职侵权部门应当一并侦查。这就是我们通常讲的‘贪渎并查’。”济南市历下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反渎职侵权局局长黄建强说。
“经过慎重分析,我们认为,尽管尚未获得行贿、受贿犯罪的直接证据,但张敏与杨英能二人共谋滥用职权给国家造成特别重大经济损失的客观事实存在,必须予以严惩。我们决定先以滥用职权罪立案侦查,以查渎促查贪,深查渎职背后的受贿犯罪。”山东省检察院反渎局副局长高广才介绍。
随着调查的深入,另一个难题出现了:公安机关的侦查方向仅限于诈骗,对张敏和杨英能二人的隐晦关系并没有进行深入调查,最后也没有得出诈骗犯罪的明确结论。怎么查?从哪儿开始查?
“最初公安机关查处杨英能涉嫌诈骗案的时候,案件中有一个名叫王强的人,此人曾是杨英能在北川羽琨公司的实际操作人,后因与杨英能在企业经营理念和做法上产生分歧,两人分道扬镳。我们得知此人在天津,就找到他,想通过他了解整个案件的来龙去脉。”历下区检察院反渎局工作人员郭伟说。
抓获归案
此时,王强已经是一家国有企业的中层负责人,得知检察官的用意,他很是吃惊。
“我们发现,王强并没有置身于杨英能和张敏的权钱交易中,对他们之间是否存在权钱交易并不知情。但是,作为北川公司的实际操作人,其听命于杨英能的安排,为骗取援建资金而伪造工程施工合同,伪造购置设备凭证、收款收据等虚假材料。同时,王强进一步证实,伪造这些材料都是按园区组的张组长要求操作的。他虽不能说清张组长是何人,但凭借案件中的各种表象,可以确定这个神秘的‘张组长’就是张敏。”郭伟介绍。
至此,张敏滥用职权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已成为不争的事实。历下区检察院迅速立案,并以共犯这一罪名对杨英能立案。反渎局成立追捕组,一队跨省抓捕杨英能,另一队留守济南,摸排张敏的出行时间和轨迹,只待前方抓捕杨英能成功,即在第一时间内将张敏传讯到案,防止其闻讯潜逃。
蹲守了四天三夜后,在当地检察院反渎局的大力协助下,检察官们终于在成都将犯罪嫌疑人抓获。随后,指挥组立即协调另一路人马迅速行动,前往张敏的办公室。
此时的张敏,已被提拔为正处级,成为省直机关的部门领导。见到办案人员,张敏略显震惊,但仍强装镇定,随办案人员来到检察院。
与此同时,成都飞往济南的航班缓缓抵达遥墙机场。伴随着闪烁的警灯,办案人员将杨英能押送至历下区检察院办案工作区。
主动交代
短暂的讯问时间几乎能够左右案件的成功与否。
“当时情况并不乐观。面对讯问,张敏矢口否认自己收受杨英能的贿赂。为了迅速打破僵局,我们充分利用张敏职责意识差、不认为滥用职权构成犯罪的错误认识,使其供述了对杨英能上报材料没有认真审查、没有到现场核实上报材料的真实性等基本情况。从渎职角度,这已足够认定犯罪。对张敏采取拘留措施后,前期派往四川的办案人员迅速展开取证工作,获取了有关滥用职权的扎实证据。面对铁证,张敏无以辩解。”黄建强说。
之后,历下区检察院汇总材料向济南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提请逮捕。由于案件取证事实清楚,对逮捕必要性论证到位,市检察院及时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这个时候,新的难题又出现了——张敏的态度出现了变化。
“当时,张敏始终都不承认个人有经济问题,直到宣布逮捕后都没一次供述。后来我们让证据说话,省院也派出有审讯经验的侦查员参加审讯。经过几个回合的较量,张敏似乎良心发现,认识到自己发国难财的危害性,整个人一下就崩溃了。”郭伟介绍说,除了收受杨英能公司的贿赂外,张敏还主动交代了收受其他几家单位贿赂的问题。
事实真相
2009年,为推动当地经济发展,山东省援川办与北川县政府签订协议,在北川县建设产业园。当时,张敏担任园区建设组副组长,主要负责产业园区的招商引资及监管入园企业建设等工作。
“为加快招商引资,山东省援川办会同当地政府部门制定了一系列投资优惠政策,包括:对于符合条件的山东企业入‘北川-山东产业园’投资建设的,可无偿获得项目土地使用权,还可以获得固定资产建设投资总额20%的财政补助等优惠政策。文件同时对投资入园的山东企业申请补助的期限、标准、范围及面积认定、资金申报、补助资金的拨付和监管,都作出明确规定。”黄建强说。
听闻风声的杨英能动起了歪心思,他计划先在山东虚假注册企业获取入园资格,再借该资格,以进入产业园投资的方式获取补助资金。通过关系人搭上张敏后,杨英能直白地说了他的计划,并送上30万元现金以示诚意,还许诺给张敏获取补助金的好处。二人一拍即合。
在张敏的授意下,其身在济南的女友刘丽利用关系,帮助杨英能在山东注册了羽琨公司。之后,张敏作为该企业的联系人,负责跟踪推进企业的投资建设工作。有名无实的羽琨公司顺利进入园区,并享受到了对入园企业的第一个优惠政策——零地价获取产业园区内14540平方米土地的使用权,免缴土地使用费280余万元。而这仅仅只是开始。
“为了申请到厂房建设资金,开工补助款以及总投资的补助款,杨英能找来施工队搭建了空厂房,购置了部分简易生产设施,并不断催促王强上报伪造的发票和收据。”黄建强说。
与杨英能不同,王强真的以为他来到这里就是单纯地投资办厂,支持灾区。虽然他知道杨英能与园区的“张组长”关系匪浅,可具体的事他没有也无权追究。
很快,第一笔补助款下来了,羽琨公司拿到了685万元补助金。“杨英能让他继续申报补助资金,王强说不需要了,作为公司启动资金,第一批补助款足够了。可杨英能坚持说不行,必须上报,不但要申报,还要多申报。”郭伟说。
王强越来越觉得,这不是在灾区投资建设,而是在诈骗,绝对不能干。很快,他离开了羽琨公司。
王强的离开并没有让杨英能有所收敛,他与张敏变本加厉。在随后的半年时间里,伸向灾后援建资金的黑手越来越贪婪。
在后来的一个月时间里,张敏如法炮制,陆续帮其他三家入园企业申领了援建补助资金,收取好处费55万余元。在这起案件中,张敏一共收取好处费达157万余元。
2016年10月至2017年1月,历下区人民法院对张敏、杨英能滥用职权,受贿、行贿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张敏犯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3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30万元。被告人杨英能犯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来源:法制网
作者:徐鹏 通讯员王蓉蓉
编辑:邬璐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