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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支招:未成年人如何远离“侵害与被侵害”

来源:法制日报 编辑:段宇翔 2017-09-08 09:5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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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日报记者 刘志月 □《法制与新闻》见习记者何正鑫

  几天前,高中生小周有了新身份——大学新生。

  “乌云散去,阳光会重新照耀大地,我会一直微笑着去面对生活,谢谢你们!”在微信中发出的大学录取通知书照片上,小周写道。

  信息接收人,是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宣恩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办案组负责人丁明。

  两年前,小周刚满16岁,高一。因盗窃手机,他被移送审查起诉。检方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两年后,18岁的小周顺利考上大学。

  “在为小周感到高兴的同时,我们还应该思考,他为什么会走上犯罪之路?”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主任夏红说。

  近年来,校园欺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不时出现。如何让未成年人远离涉罪与受侵害的阴影?《法制日报》记者近日进行了深入探访。

  “哥们儿义气”害人不浅

  哥们儿义气,让不少孩子误入歧途。

  小张和小魏都是湖北省荆门市沙洋县人,两人是初中同学,毕业后都没有继续学业。小张学过厨师、打过小工,小魏则一直在家里玩。

  后来,两人认识了1998年出生在沙洋县的少年小陈。

  2015年9月,小张等3人相约到社会朋友杨某位于湖北省荆门市的租住地玩耍。

  “今晚早点睡,明天起来有事。”当年9月29日晚,杨某特地嘱咐。

  按照“大哥”的交代,小张等人早早睡下,并未多想。

  次日一早,杨某带着他们与其朋友龚某碰头。

  几人吃过早餐后驱车来到位于沙洋县后港镇殷集村的一处工地。其间,龚某叫人抱了5根钢管放在车上。

  还没进入工地,一行人便被一辆挖掘机堵在了进出口处。

  龚某等人多次联系殷集村干部未果,直至当日12时许,仍没有人来将挖掘机移走。

  在龚某授意下,小张、小魏以及随后赶至的几名年轻人手持钢管,将挖掘机四周玻璃砸碎。

  沙洋县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出具的鉴定书显示,遭毁损财物价值1.59万元。

  “小张他们作案时不满18周岁,依法可能被判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考虑到他们均有悔罪表现,且取得了被害人谅解,我们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沙洋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未检工作负责人彭佳燕说。

  彭佳燕介绍,小张等3人结识了社会朋友杨某,并在其租住地玩耍,吃喝都由杨某负责;当杨某有事需要“帮忙”时,3人为了“哥们儿义气”选择参与其中,最终走上歧途。

  《法制日报》记者了解到,青少年时期是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这一阶段,他们心智尚未完全成形,很容易被外界因素所干扰:有的中学生辍学后开始混迹社会,三五成群,甚至直接拉在校学生加入;有的学生出于好奇、刺激或是兄弟义气等,一步步误入歧途。

  彭佳燕说,开学季,小升初或是升高中的学生来到新的环境,他们在积极融入新生活的同时,更要切记“慎交友”,做事前多考虑后果,不能因为一时好奇或是义气悔恨一生。

  陌生人搭讪需谨慎对待

  “判处汪某某有期徒刑7年6个月,刑期满后5年内禁止从事教育及相关工作。”

  8月31日,湖北首例性侵类从业禁止案落下帷幕。

  汪某某是湖北省汉川市某小学教师。汉川市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5月至今年3月间,汪某某利用教师身份,先后6次对女学生进行猥亵。

  今年5月15日,被害人家属向公安机关报案,汪某某被抓获归案。之后,汉川市人民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

  犯罪嫌疑人终将受到法律制裁,性侵案件对孩子们造成的心理伤害却远大于身体伤害本身。

  今年3月29日,湖北省荆门市沙洋县女中学生琪琪从家步行至学校附近一路口时,遇到一出租车司机问路。

  出租车司机自称是县卫生局的工作人员,要找琪琪所在学校的校长。

  心想自己刚好要到学校,琪琪决定给司机带路,随即上车坐在副驾驶座上。

  车辆前行没多久,司机刘某便不安分起来。

  接警后,根据琪琪悄悄记下的涉案车牌,警方成功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抓获。

  事发当日,刘某从县里送学生到学校上课后,打算载一名乘客再返程。等客期间,刘某观看了手机里的黄色微信视频后顿生邪念,恰好碰到琪琪一人步行经过路口,起意将其诱骗至车上实施猥亵。

  事后,琪琪一度情绪低落、胆怯。检方引入未成年人心理咨询机制,专门聘请心理咨询专家为琪琪进行心理疏导。很长时间后,琪琪才一步步从阴影中走出,恢复正常的学习生活状态。

  彭佳燕说,遇到陌生人问路,切勿盲目上车带路。尽量让对方向成年人求助或者告知大致方向,建议其找其他人询问。若不慎让自己陷入危险,要尽量保持冷静,不能硬碰硬,也不能任其妄为,记住嫌疑人特征,寻找合适时机逃脱并报警。

  多管齐下保护未成年人

  近年来,湖北各地检察机关认真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特别程序,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和特殊保护原则,对不起诉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回访考察,对涉罪未成年人和被害人进行心理疏导与心理矫治等,充分保障其合法权益。

  以沙洋县为例,今年上半年,该县检察机关共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4件6人,其中批捕1件1人,起诉2件2人,不起诉1件3人。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最新数据显示,2017年暑假,湖北共有22名经过检察机关作出相对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收到了大学、大专录取通知书。

  “检方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但要真正解决未成年人涉罪、受侵害问题,还需各方形成合力,多管齐下。”夏红说。

  在夏红看来,家庭教育问题应当引起足够重视,家长不能任由孩子“野蛮生长”。

  “有时候孩子犯了罪,家长面对我们直接说‘管不了’‘不想管’,任其破罐子破摔。”夏红说,青少年行为模式不是一两天形成的,在其成长过程中,家庭教育扮演了很重要的角色。

  在沙洋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龙看来,未成年人受侵害事件时有发生,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不强。

  “各单位各部门都会组织针对青少年的法治教育课,但是仍然比较零散。”赵龙说,应进一步加强青少年违法犯罪警示教育,将法治教育作为一项常态工作来抓。

  赵龙还建议,社会各界特别是学校、家长要及时了解青少年心理状况,发现孩子心理出现问题要及时沟通疏导;家长要关注孩子们的身心健康,不能片面强调学习少成绩而忽视其他;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网吧等场所管理,净化社会环境。

  法制日报武汉9月7日电

来源:法制日报

编辑:段宇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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