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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并非法外之地 新闻发布无序乱象将结束

来源:法制网 作者:刘祥 编辑:严欢 实习编辑 刘秋平 2017-05-05 09:12:26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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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网特约评论员 刘祥

  2017年5月2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颁布《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该规定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这次颁布的管理规定中有很多亮点,引发社会多方关注,其中最为重要的一点是显示出国家对新媒体监管与治理的逐步深化,换言之,之前新媒体那种无序的狂欢时代宣告结束。

  新媒体不是法外之地

  新媒体自诞生以来,以其不同于传统媒体的内容生成、传播机制、受众阅听等方面特点迅速聚拢起海量社会关注与庞大市场资源,逐步成为媒介技术变革与产业发展的生力军,这极大地改变了原有的舆论生态格局。新媒体发展所带来的积极变化数不胜数,但不可否认的是,在其崛起的过程中,对应的监管与治理却没有同步跟进,使其在发展初期形成了大量空白地带。一些人和机构利用自媒体的便捷性与低门槛准入事实,肆意传播违法与虚假信息,不断践踏国家法律的尊严、败坏社会风气、恶化市场经济环境。在此背景下,对新媒体领域的监管与治理已如在弦之箭,势在必行。这次颁布的针对新闻信息服务的管理规定,正是对新媒体监管与治理的细化与深入,是国家互联网监管与治理在体系与手段方面的升级。

  新闻信息的特殊性

  以往新闻信息服务主要由专业组织与专业人员来提供,而新媒体的崛起与扩散打破了这种基于专业资质、专业能力与专业组织所建构的新闻信息传播体系,让“人人即记者”成为可能,数字终端的广泛使用又使得任何一个人都具备发布新闻信息的硬件基础。尤其是一些拥有众多粉丝的互联网大V,其传播力已经不亚于甚至要超越以往的传统媒体。但这并不代表每个人都具备发布新闻信息的媒介素养。新闻信息具有很强的公共信息属性,它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社会公众对特定人物、机构以及事件的价值与事实判断。客观真实的新闻信息能够正人心,虚假的新闻信息则会误导公众甚至引发社会危机。中国自有互联网以来,不乏刻意利用网络制作、发布、传播虚假信息误导公众判断的事例,也有制造虚假信息制造市场波动侵害公众利益进而从中牟取不法所得之事,甚至还有罔顾事实真相、故意抹黑政府与国家形象的情况出现。这些教训都在提醒我们,自由并不意味着放纵。

  舆论传播格局的变化

  目前,我国的舆论生态中存在官方与民间两个舆论场,传统媒体传递着政府的意志与思想,而网络上有些地方则是民意沸腾之处。这两个舆论场的存在,既是一种撕裂与对立,也是一种资源的内耗,从总体上看并不有利于形成统一的舆论传播格局。经过多年的迅猛发展,新媒体在传播影响力等方面已经能够与传统媒体分庭抗礼,我们既要尊重新媒体正在发展壮大的事实,也要科学利用新媒体的优势与长处。这次出台的新规在媒体形态、许可事项、管理体制、用户权益保护等方面都有了更为详细的规定,做到了监管的与时俱进,契合了新媒体形态发展的特点与脉搏。新规的出台是党和国家构建新时期新型舆论传播格局的一个具体措施,其目的在于实现新媒体与传统媒体在新闻信息服务上的“一视同仁”,进而在传播效果上形成合力。

  新规的出台意味着监管的日趋严格,但并不代表要限制新媒体的发展活力。监管是手段,不是目的,促进新媒体的健康发展才是其最终目标。剔除害群之马,清除谣言,才能形成健康的网络环境,才能构建起一个高效、统一的舆论传播体系与格局,为实现中国梦发出清晰有力的声音。

  (作者系浙江传媒学院讲师,中国传媒大学博士)

来源:法制网

作者:刘祥

编辑:严欢 实习编辑 刘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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