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现场
握手言和
“眉间一字宽,看一段人世风光,谁不把悲喜在尝;品世间美景良辰,人世多少恨,无不是一笑泯恩仇。”——题记
法治湖南网 2月14日讯 (通讯员 麻耀巍 麻福茂)“感谢政府为我们办了件大好事,现在两家的界线已经划清,双方都很满意,等我家的房屋竣工了,我一定请你们来家里吃喜酒。”这是来自落潮井镇板帕村二组村民麻某的电话回访。
2017年2月4日,新年上班的第一天,湖南凤凰县司法局落潮井司法所所长田晓明接到板帕村综治专干的电话,说板帕村一组有人正在砸别人家的围墙。为了不让事态演变成群体性械斗,落潮井司法所立即派遣工作人员赶赴现场进行处理。
了解案件情况 明确争议焦点
到达现场后,工作人员及时制止了双方的争斗。经过走访调查,工作人员对案情有了大致的了解,上世纪70年代,板帕村一组有座集体所修、烧瓦之用的瓦窑地,位于当事人龙某屋前。1988年板帕村一组被分为两个组,瓦窑地也一分为二,龙某和麻某各自承包一半。龙某不满村集体决定,认为有“猫腻”。在麻某建房过程中,龙某多次跑来闹事,并强行阻止麻某建房,双方多次发生冲突,1989年龙某还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刑。1991年,双方又因土地问题发生冲突,先后多次向地方政府请求调解,却因迟迟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而调解未果。从此以后,两家开始走上了争夺土地权属的漫漫长路。期间,经过法庭调解,开庭审理、裁决等均未解决。
深入调查取证 调解陷入僵局
在明晰了双方的争议焦点后,工作人员先后对两家当事人进行了情绪疏通,并保证会尽快给大家一个合理答复。回到单位后,工作人员马上向镇主管领导汇报,连夜召开紧急会议,商讨对策,决定第二天多方面实地走访取证。2月5日,工作人员首先找到与麻某签订承包合同书的组长田老先生,并查阅了当年的合同书,核对了双方的土地界线,询问是否经过集体协商,并找寻其他知情人了解情况,确定了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然后,工作人员找到当事人龙某,把调查结果说给他听,可龙某仍坚持自己的观点,认为合同是有“猫腻”的,并拿出了土地证,这让调解工作一下陷入了僵局。最后,工作人员只好找到麻某再次确认事实来历,没想到,麻某不但拿出了当年的合同,还拿出了1989年分别由凤凰县人民法院、湘西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土地问题的判决书,判定该瓦窑地一分为二,且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了原判。
依法进行调解 平息事态纷争
几经周折,真相终于浮出水面,龙某在隐瞒真相的情况下办理了土地证,(办理土地证:1、拿原来的土地证,如没有争议的情况下,以老证为主。2、如有争议以协议书为凭。)因有土地证才有底气三番四次阻挠麻某建房。至此,事情已基本清楚,鉴于龙某麻某已因此事冲突30余年,二者积怨已深,工作人员把工作重点放在他们儿女身上,一方面,安排村干部不时到家中看望两老,开导情绪,平和关系;另一方面,着重对麻某的儿子,龙某的儿媳开展思想工作,因为两位常年在外打工,有见识,明事理,且为家里的顶梁柱,做通他们的思想工作,就能更快的打开两老的“心结”。经过数日的走访谈话,对双方进行法律诉讼后果分析,通过摆事实讲道理,终于得到了双方子女的同意,并表示愿意配合工作,协助做好双方家人的思想工作。2月10日,在龙某家中,双方愉快的签订了调解协议书,明确了双方争议土地的划分界线。明确了此协议将做为今后土地证办理及确权的依据。自此,一场长达30年的土地纠纷,在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下,终于成功调解。
来源:法治湖南网
作者:麻耀巍 麻福茂
编辑:洪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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