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群众
活动现场 热情的群众淹没了工作人员的身影
“普法年货”
法治湖南网 2月13日讯 (通讯员 颜素)“如果宅基地被拆迁,该当事人所属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为当事人另行安排宅基地;同时,如果外嫁女户口未迁出,也应获得相应补偿。”面对热情的群众,一名律师解释道。这是株洲市司法局在攸县上云桥村开展“送法下乡”活动中的一幕。
2017年是株洲“七五”普法深入开展的关键之年,为全面落实“七五”普法工作任务,抓住普法重点人群,2月10日,按照市委宣传部的统一部署,株洲市司法局在攸县联星街道上云桥村开展了“送法下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株洲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文清参与了活动。
活动当天,株洲市司法局组织法治宣传工作人员及律师为当地群众提供了免费的法律服务。发放以案释法案例汇编、七五普法规划解读等法律宣传资料1300余本(份),赠送挂历、环保袋、牙膏牙刷等印有法治宣传标语的“普法年货”1600余份。针对群众关心的宅基地补偿及外嫁女补偿问题,交通事故补偿,法律援助如何受理等问题,株洲市司法局及攸县司法局的律师也相应地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解答,通过解析《道路交通安全法》《民法通则》《法律援助条例》等,引导群众合理诉求,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现场解答法律咨询100余人次。群众对送法下乡这种普法形式十分喜爱,纷纷前来领取法律宣传资料,现场氛围热烈,群众学法热情高涨,围满了服务台,淹没了工作人员的身影。
此次三下乡活动的开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在送欢乐、送实惠的过程中,让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更加深入基层,直面民生,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播下一粒法律的种子,长成一棵法治的大树,福荫一方守法的公民。
来源:法治湖南网
作者:颜素
编辑:洪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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