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23日,桂阳县建设规范自然村(组)、社区居民小组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受理点工作会议现场
法治湖南网5月27日讯(通讯员 邝海飞 张孝东)群众感叹道:“今后有纠纷在家门口就可以调解了!”随着5月23日湖南桂阳县建设规范自然村(组)、社区居民小组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受理点工作会议的召开,桂阳县实施的人民调解“百米服务圈”全面启动,群众在家门口就可调处矛盾纠纷成为现实。长期以来,村调解员大都是由村干部兼任,而他们一般分散居住在各个自然村(组),平时都要从事农业生产或其他生产经营工作,因此无法天天到村调委会按时坐班受理案件。与此同时,村民到村调委会报案以及接到报案的调解员从各自居住的自然村(组)赶到村调委会也不是很方便,特别是在出现突发性矛盾纠纷的情况下,一来一往会耽搁时间从而错过纠纷化解的最佳时机。
针对这一现实情况,今年年初,桂阳县司法局提出了以自然村(组)、社区居民小组为单位,在具备条件的调解员家中或自然村(组)、社区居民小组的公用房挂牌设立矛盾纠纷调解室的构想。桂阳县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邓芳斌对此高度重视,予以肯定并要求将此工作做细做实。经多次酝酿,今年5月,桂阳县最终决定在继续深入推进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全方位保障和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的基础上,全面推行人民调解“百米服务圈”,即:在进一步完善村(社区)调委会规范化建设和健全组纠纷信息员的情况下,将村(社区)调解组织的触角,进一步延伸到村(社区)调解员所在的自然村(组)、社区居民小组,在农村每个村调解员的家中和城镇社区居民小组挂牌设立矛盾纠纷受理点,并公示工作制度,负责受理并调处其所在的自然村(组)、社区居民小组的婚姻家庭、邻里、经营性、财产性、侵权性等一般性民间纠纷,使群众就近及时解决矛盾纠纷。为使这一工作落到实处,桂阳县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并由县综治办牵头出台了《建立规范自然村(组)、社区居民小组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受理点工作方案》,对如何建设受理点提出了具体要求。
人民调解“百米服务圈”的实施,将使老百姓在有纠纷的情况下,可在“百米”范围内找到村(社区)调解员进行调解,从而及时化解各类纠纷,防止矛盾纠纷激化。
来源:法治湖南网
作者:邝海飞 张孝东
编辑:刘露 实习编辑 刘郁蕾
时刻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