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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去年受理监督“民告官”案超3.4万件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周斌 李豪 编辑:刘露 实习编辑 刘郁蕾 2016-05-25 09:27:33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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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日报北京5月24日讯(记者 周斌 见习记者 李豪)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近期出台的《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试行)》和检察机关行政诉讼监督10起典型案例,并介绍了检察机关加强行政诉讼监督工作。
  
  据最高检新闻发言人肖玮介绍,针对“民告官”申诉信访比例较高现象,检察机关畅通受理渠道,加强对“民告官”案的审查,不断强化监督。2015年共受理当事人申请监督“民告官”案34599件,同比上升1.6%,立案审查不服生效裁判案件4033件、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案件1081件、执行活动监督案件3463件。
  
  同时,检察机关通过抗诉、再审检察建议、检察建议等方式,从以往偏重对生效裁判的一元化监督,有效转变为对结果和过程的全面监督,2015年抗诉案件的原判改变率为57.8%,对“民告官”的不同环节提出检察建议4399件,采纳率接近90%。
  
  于今年4月15日起实施的《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试行)》分为七章,共计37条。规则明确了当事人可以申请监督的具体情形和时限要求,确保“入口畅通”;明确了检察机关“同级为主,上级补充”的受理模式,保障当事人的申请监督权利。规定了“民告官”监督的范围、对象、方式、手段和程序,全面规范了检察机关的“民告官”监督活动。针对违反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审判、执行人员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等情形,明确规定检察机关应依职权进行监督,减少“监督死角”。细化有关监督事由,规定了审判、执行违法的具体情形,指导全国检察机关正确适用法律、统一监督标准。
  
  肖玮说,近年来,全国检察机关积极推进行政检察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行政检察机构或办案组织,及时遴选、招录、引进人才,切实提升“民告官”监督能力。目前,全国有7个省级院、20余个市县院单独设立了行政检察部门,其他检察机关也设立了行政检察办案组织或专职人员,逐步实现行政检察工作与刑事、民事检察工作的整体推进。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周斌 李豪

编辑:刘露 实习编辑 刘郁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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