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由于基层行政执法机构多,体制机制不顺畅,导致部门之间职责交叉,权限不清,多头执法、扰民执法、执法效率低等问题较为严重。在一些执法领域,如对违法建筑的查处、食品安全监管、生态环境管理等,经常出现执法效果不佳的尴尬状况。
根据省市批复,长沙县于2015年10月31日宣布组建行政执法局。根据“三定方案”,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内设机构8个,分别是办公室、执法调度指挥中心、法制科、政工人事科、财务审计科、宣教科、行政处罚中心、后勤保障科。所属事业单位9个,分别是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挂县行政执法局直属分局牌子)、县行政执法一分局至六分局(其中二分局挂县食品药品稽查大队牌子)、行政执法督查大队、行政执法信息中心。
长沙县行政执法局负责人介绍,通过整合执法主体,减少了执法层级,改变了过去人、财、物分散和执法力量不足的状况,解决了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实现了从“多头治水”到“一支队伍管全部”的转变。
来源:新华社
作者:刘良恒
编辑:实习编辑 刘郁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