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衡阳仲裁委靠诚信打造公信力纪实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阳仲 编辑:严欢 2015-08-26 09:39:51
时刻新闻
—分享—

  衡阳仲裁委员会成立于1996年,近20年来走过了艰辛、曲折、发展、创新之路,从一个开始时没有办公场所、人员发不出工资的困难境地,发展到如今拥有600平方米办公场所、人员工资福利全部到位、办公设备齐全,年受理案件上1000件,调解裁决结案率达98%的良好局面。

  衡阳仲裁委着力打造“仲裁为民”的公信力。按照仲裁法规定的资格条件,他们严格选拔了一批公道正派、业务素质高的律师、专家、学者进入仲裁员队伍,并公开招考了一批仲裁办工作人员和办案秘书。坚持从严带队伍、从严管干部、从严抓作风,追求“零失误、零缺陷、零差错”,先后制定《仲裁员守则》、《仲裁委秘书处财务管理制度》、《仲裁员行为规范》、《仲裁员办案流程》、《秘书处人员行为规范》、《秘书处工作人员作风纪律整顿“八项规定”》、《仲裁员六不准承诺》等一系列内部规章制度,落实廉政责任,提高仲裁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操守。

  衡阳仲裁委特别制定《仲裁员组庭六不准规定》,仲裁案件受理组庭时,每个仲裁员都约法三章,签订《仲裁员承诺书》,坚持约定:本人与当事人及代理人无任何利害关系和法律规定应当回避的其他关系;不准单独约见当事人;不准接受当事人吃喝、礼物;不准枉法裁定等。一旦违背约定,通报全市,取消仲裁员资格,并交由纪检、司法部门依纪依法处置。同时,衡阳仲裁委制订了案件质量审评把关和裁决书签发制度。凡和解调解的案件和标的较小的案件统一由秘书处秘书长审查把关,凡标的较大且复杂的案件,都由仲裁委员会主管领导直接把关。对于重大、疑难、涉及法律问题比较多的案件,仲裁庭通过召开专家咨询委员会会议进行研究,提出指导性的意见,或者亲临现场,核对事实证据,做到认定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裁决合理合法,要把每一个案件都永久保存,终身负责,办成铁案,经得起历史的考验。

  为了不断扩大仲裁服务渠道和范围,衡阳仲裁委在全市工商、房产、金融、交通等多个领域,向当事人推荐仲裁解决纠纷,特别依靠各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们在指导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使用约定仲裁合同示范文本,大大提高了企业的合同意识和法制观念。目前,全市各类经济合同中约定仲裁条款不断增加,不少经济主体在签订合同时,在各代理律师及相关人员指导下,都会写上“如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纠纷,交由衡阳仲裁委员会裁决”的约定。与此相适应,衡阳仲裁委目前在各县市和市内大多数律师事务所设立了仲裁联络处,在金融、保险、房产、交通等部门设立了仲裁中心,还与交警、房产、法院等多部门建立了工作协调机制,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工作联系会议,扩大仲裁影响力。

  公平正义是仲裁的生命,也是解决民商合同纠纷争议、确保当事人双方合法利益的准则。在具体办案中,衡阳仲裁委员会始终坚持法律至上,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服务社会发展大局,提高了仲裁公信力。所受理的衡阳市锅炉厂、衡阳市康心药业公司、衡阳市房地产买卖等合同争议案件,衡阳仲裁委通过仲裁庭的反复调解,化解了纠纷,确保了企业改制成功。湖南衡阳房产置业投资公司发生在衡阳火车站附近开发楼盘门面买卖合同纠纷,欧某等5位当事人手写血书送给仲裁委,强烈要求不按他们的意愿解除合同,就用炸药与该公司法人全家同归于尽。衡阳仲裁委组庭后,通过两个多月16次依法耐心的调解,最后达成和解协议。2007年,衡阳市静园宾馆在改制拍卖过程中因股东矛盾,危及大宗国有资产的流失,在此情况下,衡阳仲裁委受理后积极介入,运用仲裁法律手段为双方解决矛盾,依法解除了原先双方签订的不合理转让合同,保障了静园宾馆后续拍卖的成功进行,不但防止了国有资产流失,还为衡阳市政府财政增加收入1000万元。

  近10年来,衡阳仲裁委坚持义务开展法律服务,为全市各企业义务培训法律和合同管理人员,为社会公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解答各类法律问题,对经济困难的企业和群众减免仲裁费用达100万元。因为所办案件在办理程序上和实体上都做到合法、公正,从而充分发挥了仲裁便捷高效的制度优势,衡阳仲裁的公信力、影响力在蒸湘大地越来越广为传颂。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阳仲

编辑:严欢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普法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