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上午,湖南省公安厅就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网上公开这一行政决策在长沙举行公开听证会。)
红网长沙6月24日讯(时刻新闻实习生 王敏 记者 汤红辉)6月24日上午,湖南省公安厅就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网上公开这一行政决策在长沙举行公开听证会,这是《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颁布以来以湖南省公安厅名义举行的首次行政决策听证会。
14名公众代表就公开的范围和内容陈述各自意见
听证会由湖南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袁友方主持,湖南省公安厅法制总队总队长张军作为决策单位陈述人就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网上公开的背景、听证会的前期准备工作、公开的对象和形式及听证会的主题等进行了陈述。
听证会邀请了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戴少一,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余凌云,中国人民大学警察法教研室主任、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高文英等专家代表,通过公开报名遴选的公众代表共14人、旁听人员40余人参加了听证会。
行政处罚决定书网上公开的内容提请三种方案在听证会上讨论:所有信息全公开、将个人信息部分隐匿后公开以及将个人信息全部隐匿后公开。各代表分别就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网上公开的合法性、公开的范围和内容陈述了各自的意见。
未来一个月内将通过网络公开征集市民意见
会上,13名代表赞成网上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1名代表主张征求当事人同意后再行公开。大多数代表支持第二种方案,即将个人信息部分隐匿后公开。
长沙市天心区金盆岭街道天剑社区党委书记张国庆支持第二种方案,她主张将违法人员的姓名公开,但对违法人员、受害人及证人的个人隐私隐匿后向社会公开。
湘潭县梅林桥镇鹧鸪村村民冯德龙站在利害关系人角度上表示不支持直接公开,对于涉及利害关系人隐私的信息更加不宜公开。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网上公开可能影响利害关系人的权利,造成利害关系人的名誉损害,不宜公开个人信息。”冯德龙认为,网上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首先应当通知利害关系人,尤其是被决定行政处罚人,应当征得被决定行政处罚人的同意才能公开。
会后,袁友方表示,接下来的一个月内,湖南省公安厅还将通过新闻媒体、网络等多个渠道进行公开征集意见,实现让社会共同知晓,让社会共同参与。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王敏
编辑:严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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