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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东率先出台《依法治县实施意见》

来源:桂东县法治办 编辑:严欢 2015-02-26 15: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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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目标、基本原则,提出了关于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观点、新举措,回答了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对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作出了全面部署,有针对性地回应了人民群众呼声和社会关切。决定鲜明提出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大论断,明确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性质、方向、道路、抓手,必将有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根据《中共湖南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方案》及《法治湖南建设纲要》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桂东实际,桂东县于2015年1月1日以中共桂东县委文件(桂发[2015]2号)形式下发了《中共桂东县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县深化平安桂东建设的实施意见》。《意见》共八大部分二十八条。分别从推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四公开”、公正司法、依法经营、平安桂东建设、法治文化建设和体制机制创新等八大方面进行展开阐述。
  
  第一部分:推进依法执政,提高各级党委执政水平。这一部分以增强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完善党委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及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三个方面为主要内容。
  
  第二部分: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这一部分以建设服务政府、规范行政行为、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为主要内容,通过提升网上政务服务水平,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制度及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制度。
  
  第三部分:全面推进“四公开”,以公开促公平公正。这一部分以权力的公开透明运作作为重点,从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及各领域办事公开等四项内容展开阐述。着重建立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党内事务听证咨询、党委常委会和全委会旁听等党务公开制度及健全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政务公开着重重大决策部署、重要民生事项等信息公开,以确保公众能及时获取公开的政府信息。
  
  第四部分:推进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这一部分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规范司法行为、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为主要内容。重点提出了对非法干预司法活动进行备案登记、查处的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执行联动机制,健全错案防止、纠正、责任追究机制。
  
  第五部分:推进依法经营,形成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这一部分以保障各类市场主体依法经营、放宽市场准入、依法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及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四方面为主要内容。通过推进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实行招投标透明化管理、全面实施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加强市场和行业监管及构建信用激励与惩戒机制等内容来形成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
  
  第六部分:推进平安桂东建设,夯实社会治理基层基础。这部分主要内容有五个方面:发展基层民主、推进城乡社区建设、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深化平安建设、改进社会治理方式。重点是深化法治创建活动,通过法治乡镇、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诚信守法示范企业、依法治校示范学校等一列创建活动的开展来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夯实社会治理基层基础。
  
  第七部分: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即:培育法治信仰、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开展法治文化活动和加强法治文化基础建设。重点是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和加强法治文化基础建设两项内容。通过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将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情况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及建立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来进一步推进法治文化建设。
  
  第八部分: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加大工作落实力度。这部分主要有两个方面: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健全完善考评机制。重点是加强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队伍建设,建立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县级领导联系点制度,健全完善依法治县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将依法治县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完善督查工作机制,严格兑现考核奖惩。

来源:桂东县法治办

编辑:严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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