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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溪司法局力推“八项制度”提升队伍形象

来源:红网 作者:向有刚 编辑:严欢 2015-01-12 14:3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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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通讯员 向有刚 湘西报道
  
  近日,湖南省泸溪县政法系统平安创建暨综治民调工作推进会召开,会议要求泸溪县司法局重点围绕综治民调工作,着力推行“八项制度”,全面提升队伍形象。
  
  实行领导分片包乡镇负责制
  
  由班子成员带领干部职工深入全县15个乡镇、150个村(社区)开展综治民调宣传与走访,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对法制宣传、人民调解等进行督促、指导。
  
  开展普法教育进村入户宣讲制
  
  推行“个十百千万”普法工程:即在县城白沙镇建设一个法制宣传长廊、办好十个普法示范点、开展百场法制讲座、培训千名农村法律明白人、送法下乡进一万户,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对普法工作的知晓率及对司法行政工作成效的认同感。
  
  打造机关便民服务窗口效应制
  
  进一步规范公证、律师、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四个便民服务窗口工作,设置文明服务引导岗,推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工作制度,打造司法行政干部队伍新形象。
  
  强化入乡进村培训制
  
  组织律师、基层工作人员对全县15个乡镇、150个村(社区)调解人员就普法、综治调解业务知识等内容,采取以会代训、专题培训等形式,分别开展集中轮训和培训,一年不少于4次。
  
  完善矛盾纠纷定期排查调处制
  
  牵头对全县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定期开展排查调处专项行动,一年不少于6次。
  
  建立矛盾纠纷巡回调解制
  
  设立矛盾纠纷巡回调解工作室,对全县重大矛盾纠纷开展跨乡镇、村(社区)巡回调解,并与“三调联动”有效对接和配合,做到“调解一案、法制宣讲一场、解答群众法律问题一批、教育群众一片”。
  
  推行法律服务上门制
  
  结合法律服务“助改革促发展保民生”系列活动,组织公证、律师、基层法律服务人员,深入企事业单位、乡镇、村(社区)及服务对象家中,主动开展上门法律服务,提供法律咨询、解答法律问题。
  
  借助媒体综合宣传制
  
  开展“法律六进”和“送法下乡”活动的基础上,在报刊、网站、电台、电视台加大综合宣传的力度,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司法就在身边”,弘扬司法行政正能量。

来源:红网

作者:向有刚

编辑:严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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