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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言人必须为虚假广告“买单”

来源:法制日报 编辑:严欢 2014-12-23 10:2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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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网北京12月22日讯记者 席锋宇 新的广告法修订草案进一步加大了对虚假广告的惩处力度。
  
  一些常委委员、地方和单位提出,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影响广告业健康发展,损害社会经济秩序,建议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加大处罚力度。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经研究,明确了三方面的规定。一是,明确规定,广告主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发布虚假广告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二是明确规定,对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予设计、制作、发布的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依法给与行政处罚。三是明确规定,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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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严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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