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主责主业,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整合优化内设机构设置,建立规范、完整、科学的纪检监察系统;进一步规范职责分工,防止职能交叉……”今年6月起,按照中纪委提出的“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省纪委全面启动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调整工作。9月9日,长沙市纪委在各市州率先完成内设机构调整。
调整过程中,绝大部分市州没有增加一名编制,通过整合资源、盘活存量,把“不该管的还回去”,完善了纪检监察的机构设置,将有限的编制和人员力量集中使用。调整到位后,14个市州纪检监察机关共设置内设机构223个,其中执纪监督机构148个,占其内设机构总数66.4%;纪检监察室78个,增加比例为143.75%;从事一线主业的纪检监察干部达579人,占行政编制比例达60%,在案件一线“打虎拍蝇”的干部数量和占比数均接近翻番。
在向纪检监察一线吹响“集结号”的同时,我省进一步探索加强和改进案件查办工作。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明确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制定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
调整后,14个市州纪检监察机关均设立了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内部监督机制。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蒙志军 乔伊蕾 通讯员 邹太平
编辑:严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