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大婶,你申请的法律援助,县里已经批准了。”近日,在村法律援助联络点的协助下,家住衡南县车江镇车江村的李大婶成功申请到了法律援助。
“为方便妇女、未成年人就近申请法律援助,近年来湖南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不断加强服务网络体系建设。”据湖南省司法厅厅长谈敬纯介绍,目前湖南除在省、市、县三级政府设立法律援助机构外,还依托乡镇(街道)司法所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2307个,依托村(居)民委员会设立法律援助联络点近4万个,依托妇联、共青团设立专门的妇女、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站230余个,初步实现了妇女、未成年人在“城市半小时、农村1小时”就能申请法律援助。
妇女、未成年人找到并进入司法行政机关大楼申请法律援助很不方便,部分胆小的妇女甚至不敢进入机关大楼。为解决这一问题,湖南积极开展为期两年的“法律援助基础建设年”活动,着力推动临街一楼的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接待窗口、“12348”法律援助热线建设工作。目前,湖南全省基本建立临街一楼比较醒目且标准统一的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妇女、未成年人群体申请法律援助更加便利;覆盖14个市州的“12348”法律援助热线开通以来,妇女、未成年人拨打热线人数增长迅速,在年均6万个电话案件量中占到了一半以上。
“想不到在这里,我还能选择自己满意的律师办理案件,这下我感觉放心多了。”因工伤赔偿纠纷到长沙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的王女士感叹道。
“推行‘点援制’,选择擅长办理妇女、未成年人案件的律师,目前已逐渐成为湖南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提升妇女、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服务质量的重要手段。”据湖南省司法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黄春阳介绍,湖南坚持将法律援助服务质量视为法律援助的生命线,不断出台强化服务质量管理的政策和举措,加大服务质量的监管力度。
为努力提高律师办案比例,2014年湖南省司法厅派遣了10名律师志愿者赴贫困地区、革命老区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同时,湖南先后通过强化听庭、案件回访、案卷质量评查等手段,全程监督督促律师等法律服务人员。
“为让更多妇女、未成年人受惠法律援助,湖南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取消妇女、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事项范围限制,对妇女农民工、困难女职工及留守妇女追讨工资、工伤赔偿的,免予经济困难审查。”湖南省司法厅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向新林告诉记者,目前湖南全省妇女、未成年人法律援助覆盖人口突破了1800万。
针对大量新增案件,为确保更多妇女、未成年人实际受益,2013年,湖南省司法厅联合省妇联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通知》,要求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和妇联组织从畅通申请渠道、开辟绿色通道、提升案件质量等多方面加强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同时,联合湖南省公安厅、省检察院出台了《关于加强刑事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明确规定公安、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的通知辩护及转交申请职责,并加大了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的推进力度。2013年,湖南刑事法律援助未成年受援人为4000余人,占全省刑事案件受援人的一半,较上年增长100%。
来源:法制日报
编辑:严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