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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出台举报新规有重大贡献或奖50万

来源:新华网 作者:陈菲 徐硙 编辑:严欢 2014-10-28 10: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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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北京10月27日电(记者 陈菲 徐硙)最高检近日印发了新修订的《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这一举报新规不仅详细列举了举报的方式,还对举报人的各项权利、奖励措施予以了明确。
  
  举报贪官的时候,要“按级别”举报。新规说,“举报线索一般由被举报人工作单位所在地检察院管辖。县处级干部的要案线索一律报省级检察院举报中心备案,其中涉嫌犯罪数额特别巨大或者犯罪后果特别严重的,层报最高检举报中心备案;厅局级以上干部的要案线索一律报最高检举报中心备案。”举报可以采用信函、走访、传真等方式进行,也可以通过检察机关统一的12309职务犯罪举报电话,或者12309举报网站、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进行举报。
  
  新规提高了奖励上限。首先,将每案奖金数额由“一般不超过十万元”提高为“一般不超过二十万元”。对于举报人有重大贡献的,经批准,由“可以在十万元以上给予奖励,数额不超过二十万元”提高为“可以在二十万元以上给予奖励,最高金额不超过五十万元”。对于有特别重大贡献的,经最高检批准,不受上述数额的限制。
  
  如果经查证举报失实,造成较大社会影响,或者因举报失实影响被举报人正常工作、生产、生活的,同时,被举报人提出澄清要求,或者被举报人虽未提出澄清要求,但检察院认为有必要予以澄清,并征得被举报人同意的,在这样的情况下,检察院要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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