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完善援助网络,延伸服务触角。推进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建设,在完善和巩固乡镇(街道)、村(社区)以及看守所、残疾人、困难职工等特殊人群聚集地法律援助工作站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律师事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联络点建设。我中心已在湖南民生律师事务所、湖南广湘律师事务所、湖南董艺律师事务所三个律师事务所挂牌成立了法律援助联系点,为吉首市法律援助深入群众夯下坚实基础。
二是优化窗口建设,拓展服务方式。2013年我局投入10万余元,于8月建成整体办公面积80平米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对残疾人等困难群众通行无障碍,最大程度考虑群众的方便性。服务窗口分主任室、接待区、档案室三大块,接待区的接待室和等候室分离,接待室面积40平米左右,已全部配齐空调、座椅、饮用水、报架、纸张、笔墨等用品。目前上门咨询的群众,都能舒服便利的得到法律援助服务。为提升便民服务接待窗口服务能力,在接待窗口全面推行开放式办公,积极推行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等服务机制;实行窗口受理、审查、指派“一站式”服务举措,让群众寻求帮助顺心、解决问题放心,树立法律援助服务品牌。
三是借助公益援助,彰显服务理念。吉首市法律援助,今年开展了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针对困难职工、农民工可能造成集体上访或其他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引起社会关注、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3次以上开庭或调查取证工作量特别大的案件,跨地区案件等其他疑难案件,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可以提供更加优厚的办案补助,吸引和鼓励社会律师和法律工作者投入到困难职工、农民工等维权中来,实现“可援应援、应援尽援、特案特援”目标。确保特殊困难群体及时获得法律援助,体现执法为民的理念。
四是开展“双联”帮扶,突显服务实效。市法律援助中心把法律援助工作维护困难职工、农民工合法权益,促进民生做为今年的重点工作。通过市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乡镇(街道)的法律援助工作站、村(社区)的法律援助联络点三级联动,我们成功解决了吉首市矮寨镇龙某某劳动争议纠纷诉讼、保靖县复兴镇茶市村来吉首市务工人员彭某某工伤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劳动仲裁等困难职工、农民工维权案件。今年,我局新增的湖南民生律师事务所、湖南广湘律师事务所和湖南董艺律师事务所三个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联络点,组建了专业的援助律师志愿者队伍,向困难职工进行法律宣传,并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
五是广泛宣传法援,扩大服务影响。结合湘西州司法局部署的“法援苍生、与您同行”活动,通过广场咨询、发放资料、媒体宣传等形式,宣传法律援助制度和典型案例,并深入开展法律援助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等活动,增强困难群众维权意识,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面。在吉首市火车站针对外出务工人员进行法律援助宣传,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在吉首市社塘坡乡七星村开展关爱妇女儿童法律援助进苗寨宣传,发放资料600余份。在吉首市河溪醋厂,针对农民工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共发放资料200余份。在吉首市矮寨镇大兴村开展关爱妇女儿童法律援助进苗寨宣传,发放资料1000余份。各乡镇(街道)司法所利用5月农村法制宣传月,对法律援助进行了广泛宣传。
三年来,共接待当事人来访来电、法律咨询650余起,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55件,其中民事法律援助案件219件,刑事法律援助案件231件,行政案件5件,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达200余万元,凸显了法律援助“扶贫助困、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积极作用。
来源:红网
作者:唐黎明 张明元
编辑:钟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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