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韩建敏代表)
本报记者 朱宁宁文/图
近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分组审议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工作情况的报告时,列席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民盟中央常委、重庆市专职副主委韩建敏认为,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时,必须运用好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依法监督和社会共治。
“人大和政府应及时调整相关的法律、法规关系,以破解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面临的困难,消除改革推进者的诸多顾虑,确保‘宽进’与‘严管’形成良好格局,切实推进依法监督和社会共治,为推进改革的各方主体降压减责。”韩建敏强调。
对于下一步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韩建敏给出了以下几方面建议:
首先,必须通过制度供给、制度导向、制度创新来解决改革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一些制度空白、制度缺陷、制度冲突。要坚持依法行政,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市场监管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尤其注意厘清监管部门、市场主体和社会组织各方面的职责,并充分发挥法律、法规的规范作用,行业组织的自律作用,舆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建立起一套公众参与、公开透明的开放型监督机制,来实现社会共同治理,实现社会、政府和市场的良性互动。
其次,政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还必须紧紧抓住理顺利益关系这个核心。“下一步尤其要严格按照法不禁止市场主体即可为、法未授权政府部门不能为的基本原则让市场和政府各自归位,实现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的协调配合,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与政府作用更好地发挥。”韩建敏说。
对于政府职能转变,韩建敏一直都很关注,并为此做了一些调研,一些企业界、政府管理部门以及司法界的代表也都参与其中。韩建敏介绍说,“我们发现,一些部门虽然被迫调整或者取消了一些行政许可项目,但是又千方百计变相设置一些不必要的门槛和程序乱收费用。比如委托相关的学会、协会和培训机构开展咨询、培训,颁发资格证,从中谋取好处,收取费用。”
“政府这只有形之手之所以常常出现越位、错位和缺位,都与其背后利益密切相关。”韩建敏说:“我们期盼政府进一步夯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基础,切实取消和简化行政许可项目,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并进一步倒逼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协同推进,简政放权和市场监督。尤其要注意厘清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强化有限监督、协同监督和开放性监督、自律性监督,减少和避免各种越位、错位、缺位的现象。”
针对目前一些市场主体还存在着“有事不找市场找市长”,“只想他人守规矩自己最好例外”,“只想要好处利益,不想承担责任和义务”等观念的现象,韩建敏建议,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过程中必须向不良思维、观念及习惯行为宣战,逐渐树立和形成负面清单、权力清单、职责清单这些新的思维。
“现在很多市场主体规范意识不强,不诚信经营也是很大的问题。政府部门的市场监管责任和属地政府的领导责任,也应明确职责清单,努力使权责制对等一致,并严格督促各方依法行使权力、履行义务、承担责任,共同营造统一开放、公平诚信、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韩建敏说。
“法无授权不可为,法有规定必须为。”韩建敏认为,任何部门和单位都既不得在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外设立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审批事项,又必须认认真真地履行行政许可的职责,对符合经营资格和条件的市场主体及时颁发证。不管是政府监督部门还是市场主体,都应树立和坚持好职责清单,各自有各自的职责,科学划分各方职责。
以目前改革力度最大的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中推行“先照后证”为例,韩建敏具体分析指出,在“先照”过程中,相对于市场主体和工商登记部门而言,应树立和坚持好负面清单思维,法无禁止即可行;在“后证”过程中,相对于行业主管部门而言,应树立和坚持好权力清单的思维。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叶琴
编辑:钟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