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拟修订宗教事务条例
杨维刚听取修订工作情况汇报
湖南日报5月28日讯(通讯员 彭宏科 记者 刘文韬)5月25日,省人大民侨外委举行会议,听取省民宗委关于《湖南省宗教事务条例》修订工作情况汇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维刚出席会议。
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已于2017年6月修订通过,并于2018年2月1日起施行。《湖南省宗教事务条例》的修订也列入了省人大常委会2018年立法计划重点调研项目。目前,省人大民侨外委制定了关于开展《湖南省宗教事务条例(修订草案)》立法调研的工作方案,省民宗委也做好了前期基础工作。
会议认为,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修订实施后,我省条例存在不适应、不协调、不一致情形,修订很有必要。会议指出,条例修订应遵循3个宗旨: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二是宗教事务管理要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三是修订重点在于引导、约束和规范,解决宗教界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同时,应注意把握5个原则:不超越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范围;不突破上位法限制;不给国家安全带来危害隐患;重在细化可操作;加强汇报沟通,争取全国人大、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支持和指导。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彭宏科 刘文韬
编辑:邬璐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