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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雨花打造“法治新样板”城区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李广军 实习生 何旖旎 编辑:严欢 2015-01-05 09:3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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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个国家宪法日宣传现场,雨花区新任法官、检察官在宣誓词展板上庄重签名。 资料图片 )

  长沙晚报记者 李广军 实习生 何旖旎
  
  去年年底,人民日报刊发的一篇《全民守法法治的力量深入人心》,让雨花区的法治建设以强有力的姿态呈现在读者面前:
  
  “过去为了多争些拆迁补偿款,总喜欢到政府闹,如今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学会了用合法手段表达利益诉求,靠闹是没有结果的!”雨花区市民赵芳所在的小区因城市改造需要拆迁,涉及几千名居民,没有发生一起集体上访事件。
  
  雨花区相关负责人表示:“这得益于区委、区政府组织律师、人民调解员、公证员等,组成拆迁政策法规宣传小分队,挨家挨户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宣传,提供法律服务,调解纠纷,才赢得了拆迁居民的理解和支持。”
  
  “不找领导找法律”,如今,愈来愈多的雨花人通过法律途径表达利益诉求,全民的法律素质有了明显提高。
  
  A依法行政
  
  新的雨花“权力清单”即将公布
  
  过去的2014年,雨花法治建设足音铿锵。
  
  这一年,雨花全力打造“法治新样板”,大力推进一流法治城区建设,那些出台的便民利民措施,那些解决的大事小事,都令每一位雨花人置身其中,深受影响。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雨花区在十二五规划中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雨花的战略目标。如今,雨花区的广大干部在工作中,正在实现从主要依靠政策向依靠法律转变,从主要依靠经验向更加依靠制度转变:对集体土地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等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事项,按照《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要求,遵守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全区所有规范性文件均落实了合法性审查制度、“三统一制度”和备案审查制度。
  
  2014年,雨花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该区按照“行政审批项目再减速、审批时限再提速、审批流程再优化、审批事项管理再规范”的总体目标,以“做权力的减法、做服务的加法”为指导,经过几轮精简清理与审核,雨花区区本级行政审批项目精简比例达到60%以上。雨花区新的“权力清单”《长沙市雨花区区本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也已经过多轮修改,完成专家咨询论证,即将向社会公布。
  
  这一年,雨花区直执法部门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保障了生产安全、食品安全和社会稳定,也有效提高了该区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近年来没有出现行政执法行为被撤销或被确认违法的情形。另一方面,随着公民法律意识的增强,近年来雨花区政府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民事诉讼案件和区政府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不断增多。面对这种趋势,政府积极应诉,及时提交应诉材料,配合上级复议机关和法院化解争议。维护了政府依法行政的良好形象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周某某诉雨花区政府土地管理行政许可一案中,该区按照《长沙市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办法》的要求,由分管副区长到庭应诉,成为政府行政区领导到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应诉的第一案,产生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B公正司法
  
  率先全市实行“轻刑快办”机制
  
  司法工作是维护社会正义的最后防线。在法治雨花的建设中,该区政法机关忠实履行职能,坚守社会正义和法治原则的底线,在自身建设和司法公正工作上有了新的提高。
  
  2014年,雨花区委政法委牵头开展“服务企业、优化发展环境”专项行动,以严重侵犯企业权益、危害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案件为重点,加大协调、督办、评查、追责力度,坚决防止因执法不当损害企业合法权益和正常经营活动,当年共联点重点企业(项目、工程)26个,切实为企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另一个亮点是,雨花区率先全市实行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迅速办结首批适用“轻刑快办”机制案件,并建立配套机制,形成常态运作。被告人肖某盗窃一案,立案后9日内就审结并当庭送达判决书,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司法公信力是法治的生命线。2014年,雨花区法院加大行政诉讼案件的审理力度,审结了一批在全市乃至全省都有重大影响的“民告官”:审理了全市第一起以学生学籍管理为诉讼点的行政案件并判决行政机关败诉;审理了全省第一起以“移动数据流量计量标准”为诉讼点的行政案件,首次在判决书上附上“法官寄语”……数据表明,该院全年判决行政机关败诉案件12件,向行政机关发出口头和书面司法建议10余条,“民告官”三大“顽疾”——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得到有效缓解。
  
  这一年,雨花区法院共受理民商事案件7376件,通过审理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婚姻家庭、人身损害赔偿、继承、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妥善化解家庭、社会矛盾。社会上影响巨大的陆亦子民间借贷系列纠纷案顺利审结,依法确认和保护债权2.78亿元,并联合新闻媒体制作节目以案说法,警示民众正确辨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
  
  加强对群众权益保护的,不仅仅是法院。2014年,雨花区检察院办理了《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实施以来,辖区内首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刑事案件,帮助158名劳动者追回薪酬75万余元。积极查处和预防职务犯罪,着力推动反腐败斗争,是检察机关应尽之责。雨花区检察院一方面加大办案力度,突出查办辖区内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另一方面客观、全面地搜集、审查证据,将案件办成“铁案”。全年共立案侦查贪贿案件7件19人,均为大案,各项业务数据均位居全市前列。
  
  为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促进司法公正,雨花区公安分局全面推广湖南阳光警务执法办案查询系统,案件当事人只需上网轻点鼠标,就可查询自己所报案件的立案、办理进度和处理结果等案件信息;派出所值班室、执法办案区、全部服务窗口均实现语音、视频监控联网;2010年来,该局通过各种形式对民警执法培训累计达100余场次,培训民警4000人次,并组织相关考试,突出实战、实用,有效提高了民警执法办案水平。
  
  C全民守法
  
  惠民便民服务让法治力量深入人心
  
  只有知法、懂法,才能谈得上尊法、守法。
  
  全民守法,让法治的力量深入人心,在雨花,已逐渐成为一种现实。
  
  2014年,雨花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四季行”活动,推动法制宣传教育新发展。该区构筑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的“双阵地”,组织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参加2014年无纸化学法考试,参考率100%、优秀率99%。
  
  在雨花,丰富多彩的“法律进社区”系列活动已经成为新时代的普法新模式。该区联合律师事务所、湖南师范大学等各界力量,深入开展社区法制讲座、法律咨询、法治文艺进社区等社区普法活动,全年开展社区法制讲座等宣传活动100余场,发放法制宣传书籍、挂图及资料10万余份。在区委政法委的组织下,全区中小学生生命法制教育读本《长沙市雨花区中小学生平安手册》6万余份已发放至全区中小学进入课堂学习。从社区、街道挑选出来的热心公益、有一定法律基础居民组成的雨花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法律明白人队伍,定期深入社区开展法律服务活动,活动成效好。
  
  如今,在雨花区,“言必合法,行必守法”成为一种自觉。越来越多的群众“不找领导找法律”,百姓逐渐从通过信访“讨说法”到拿起法律武器“讨说法”。
  
  而雨花区提供的惠民便民法律服务,也让群众用法律武器“讨说法”更加方便快捷。该区在全市率先组建一支“五老”人员(老政法干部、老村干部、老街道干部、老人大代表、老政协委员)为骨干的调解队伍,集中清理疑难信访积案。同时在巩固完善医疗纠纷、劳动争议、物业纠纷、环境保护、征地拆迁等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的基础上,重点推进婚姻纠纷、道路交通等领域调解组织的组建工作,基本实现对矛盾多发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全覆盖。为及时有效化解交通事故导致的各种矛盾纠纷,该区探索制定了《雨花区道路交通事故矛盾调处办法》,在雨花区交警大队挂牌成立道路交通矛盾调处中心,法院、司法局、交警大队等相关单位派人驻点办公,极大地方便了人民群众。
  
  该区砂子塘街道在全市首创群众维权工作室,聘请5位律师驻点,采取“1+1”服务模式,即群众所需律师和服务项目“一概点单”,所需费用“一律免单”。此举既帮助群众普及基本法律知识,依法维护大家的正当权益,又强化了法律在化解矛盾中的主体地位。
  
  ……
  
  “我们将紧紧围绕打造‘法治新样板’城区的战略目标,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创新社会治理,推进‘法治雨花’建设,让更多的人享受到法治带来的公平正义,努力为雨花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更加平安和谐的环境。”站在2015年的起点,展望法治雨花建设发展新路径,雨花区委政法委主要负责人如是说。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李广军 实习生 何旖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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